今天来干点儿当文青时特别愿意干的活儿:抄书。
这两天在重新翻阅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发现里面有很多章节是我三十多年前就用红笔划出来的重点,读着,居然还是那么有意思。
事实上我刚捧起这厚厚的四大本时,对这位罗作家还是多少有些不屑的,觉得他的思想在小说里过于张扬了,那些人物都不过是演绎他个人思想的一些符号而已。不过这也架不住我拼命地去欣赏和抄录那些符号化的句子。现在过了三十年,重新审视这本书,我给它的定义是:这是一种强悍的文学。就像一条浑身是刺却一点儿不带肉的大鱼朝你游过来。这样的书在八十年代初的中国曾经有过苗头(我依稀想起了《晚霞消失的时候》和《人啊人》)但很快这苗头便归于平寂。
废话少说,开始抄书——
信仰只是为软弱的人,萎靡的人,贫血的人的!他们向往于上帝,有如植物的向往于太阳。唯有垂死的人才留恋生命。凡是自己心中有着太阳有着生命的,干吗还要到身外去找呢?
凡是一个女人需要有人家,需要被人家爱的那种独占的欲望,只能以自己的孩子为对象的时候,母性往往会发展过度,成为病态。
我们用祈祷来为人赎罪,代人受过,把自己的功绩献给别人,在上帝面前替人讨债。
我们的国家不是培养仇恨的国家。肯定我们的民族性,并不在于否定别人或毁灭别人,而在于把他们同化。
一个人生在太老的民族中间是需要付很大的代价的。他负担极重:有悠久的历史,有种种的考验,有令人厌倦的经验,有智慧方面和情感方面的失意,总之是有几百年的生活,——沉淀在这生活底下的是一些烦闷的渣滓。
夏勃朗少校便是这一类头脑不清的爱国主义者,受着报纸的恐吓,以为定居在法国的外国民族都是潜伏的敌人;而他们虽然天生的好客,也硬教自己猜疑,憎恨,否认自己的民族有兼容并蓄、同化外来民族的泱泱大国的气度。
一个聪明的女子,比男人更能够在一刹那间凭着直觉体会到那些有关永恒的问题,但要她锲而不舍的抓住就不太容易了。抱着这种思想的男人是用自己的生命去灌溉它的。女子却拿这种思想来做自己的养料,她吸收它,绝对不创造它。她的感情不能自给自足,永远需要新的养料。没有信仰没有爱的时候,她就从事于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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