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仲的字也是难以复制的,不相信你可以试试。他是那种用白描来达到绚烂的高手,平直几句话,却能让人反复咀嚼。你可以喜欢他的字,如果天生具备极高的语感也有可能仿得咋一看有几分相似,但是最后的结果多半是矫揉的,所以我劝你不要去冒这个险,单纯地喜欢或者崇拜一下就可以了。
子仲的字很少大变化,这与他内心的定力有关。用他的话说,“早已不喜欢在文字上纠缠了”,这是我们一次Q聊时给我印象最深的观点。他好像对我不写小说有点不理解,我跟他说,我就是经不得别人夸,人家说这篇写得特好,特现代派,我就觉得恶心,立刻写一不那么现代的。等人家夸我这个写得很扎实,颇具现实主义功力时,我知道又踩到新的陷井里去了,赶紧再转移。这估计就是他说的“纠缠”了。当然这也与我喜欢与人较劲有关,我一向不是特别有针对性地较劲,给自己造假想敌,颇具唐吉诃德风采。总是在较劲中变来变去,然后发现最好的选择就是不写。
会码字的人未必都有文化,这就像整天在公众场合埋头ipad的老娘们冒充不了处女一样。我喜欢有的人身上透出来的学者式睿智,却又讨厌包装出来的学者范儿。子仲就是个没范儿的学者。学而无范,那能量就聚住了,这不是闷骚。聚住的能量再为一个人的内心提供强大的冲突与危机,才能维持字面的平和。过于抒情与和谐的精神世界,是有害于文字的成长的。这个道理我也是刚悟出来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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