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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越
我不是卖肉的,但我对肉的份量估计得很准,因为小时候吃肉是按两计算的。那时候北京城市户口每个人每月限量供应一斤猪肉,我家有个小本子,上面都是圆圈,大部分是一两,也有几个贰两的。买肉的时候把本子递给售货员,让他在相应的圆圈上盖个戳,直到盖完为止。那时猪肉一块钱一斤,算起帐来也很容易。小时候我没少拿一毛钱去商店里买一两肉,回家被我爸切成细丝炒菜。那时候每到月底我就特精神,俗称月精,因为必须赶紧把没盖完的肉吃掉。
印象中那个时候周围没有素食主义者,因为他们都怕被亲朋好友知道这个秘密,上门逼要肉证。那时候也没有办假证的,否则一定会被愤怒的猪肉饥渴症患者们暴打至死。
那时候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水浒》,因为里面描写英雄们吃饭,都是“先切两斤熟牛肉,打一坛好酒。”吃完后“从腰间摸出二两散碎银子往桌上一丢。”后来《水浒》被定为大毒草,禁书,我觉得有道理。因为禁书都是描写一些大家都想做,又做不了的事情的。
再后来我就落下病根了,吃饭无肉不欢。因为在我眼里,肉是最贵的东西,因此也就最好吃。王朔曾经写过两个北京混子去饭馆,拿起菜谱从上到下点了一堆肉菜,然后筷子在桌上对对齐,准确地把青椒肉丝里的肉丝夹到嘴里。我对这段描写印象很深,因为我去饭馆吃饭就这德性。不过,现在在饭桌上我也会对某些蔬菜制品表示出浓厚的兴趣,那是因为我想给在座的女孩们留下点好印象。
到美国后,我惊讶地发现菜比肉贵!后来,我就胖了,怎么锻炼也练不下去。自从知道了一种名叫“阿特金斯”的减肥法--只吃肉不吃粮食,我立刻把食谱改成这样:早上牛奶麦片,中午金枪鱼沙拉,晚上一斤牛排,间或炒块豆腐,加上酱油权当中国菜调剂一下胃口。几个月下来,我瘦了20斤。
在阿根廷第一天午饭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去了一家名叫“跟着牛走”的自助餐饭馆,后来一盘点,每个男人都吃了至少两斤牛肉。要知道,那都是些文化人,平时也都很擅长装文雅的。
阿根廷烤肉在中国名气不大,因为这种做法对肉质的要求太高了。阿根廷人烤肉从来不放任何佐料,就这么一大块肉,烤熟为止。
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阿根廷和智利能吃到正宗的阿根廷烤肉,而智利的牛肉其实也都是阿根廷进口的。阿根廷的牛肉全部来自潘帕斯草原,那里的草肥美,牛们不用走路就吃饱了,因此肉质嫩。其它国家的肉质量都不好,只好想出很多种做法,烹饪学就是这么被发明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