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责任是道德律中的内容(基本上读到过的任何一个有头脑的思想家都会在他们的作品中谈一谈道德问题),它作用对象必定是人,有时,它会指涉物质,但那必定是联系他者的物质,我们现在还暂时不必对冥王星的环境负责任,但我们应对于我们周围的环境负责,因那环境指涉他者,这责任必是指全体的责任——道德律如果要求我们在他人都在破坏时,仅凭一人之力去维护,那么这道德律就不是一种众人的通约,而是个人趣味——好啦,对于这一个问题,先讲到这里,而且,即使是从这里出发,要讲到“责任必定是相互的”这一命题,也需费很多力气,其实从常识的角度很好理解,当我们处于优势时,我们很可能会同意单方面的权利,但谁会同意单方面的责任呢?——有一点请读者们放心,一般来讲,对于责任之类的大词儿我是不可能独自下定义的,它定会涉及一些这一领域内的公共书籍,只是我猜这里的人们大概受不了那些学术气味很浓的长长的引语吧?所谓思想书,通常一大本说的就是一个词语的定义,首先,它涉及这个词语的历史,然后,它涉及作者的意见,因为当你定义一个词语时,你必要使用另一些词语,而那些词语也必须有所规定,于是定义便没完没了,其次,你还得阐述你说的意思,阐述以及对于阐述的阐述也是没完没了的,这便是我多次说的“语言迷雾”,(我曾花去五年时间在里面游荡,非常困难)——有人坚持使用常识意义上的词语,但你知道,那些大妈之见是轻浮而泛泛的,在讨论严肃问题时,它们基本上都是言不及义的,更难达成共识的,高等教育的目的之一便是叫人有一个通约的语境,以便相互能听懂对方的意思。比如,你可知道,对于一个贵族与一个平民,诚实这个词语说的意思相差有多远吗?对于一个宗教家呢?对于一个数学家呢?事实上,这个词语指是竟是完全不同的事物。
历史上的群众一直不会说话,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没有语言上的通约,他们即不了解别人如何使用词语,也不知道自己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这种约定与了解需要花去大量的人类劳动,群众使用的词语只在市俗生活中够使,但若进入精神领域,群众便盲目了,就如同群众识得1、2、3、4,但他们仍是无法懂得数论中的深奥问题,所以不能说他们真正懂得1、2、3、4,有虚荣者辩解说,他们懂得1、2、3、4,但不懂得数论中的1、2、3、4,数学家才懂得,其实他们错在不了解数学家,在那里瞎幻想呢,因为真正的数学家说他们并不懂得1、2、3、4——唉,有关词语、有关语言,我还是以后再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