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杂志的记者采访我,要我说说李健。我说,我喜欢李健,可能是因为他超越了流行歌手这个符号,可能是因为他把古典音乐中的抒情氛围移植进了流行音乐。舒伯特就创作了很多脍炙人口的艺术歌曲,当年这些歌曲的吟唱也是流行的,所以,流行歌曲还是艺术歌曲,其实只是界定的不同。
我喜欢李健,可能就因为他吟唱着那种干净、安静的抒情气质,就如舒伯特歌曲。舒伯特歌曲就是清纯而没被世俗玷污的,而当今时代,不脏就不易,更不用说干净了,所以干净才最可贵。李健可能今天要去清华讲青春吧。青春就是尚未被社会浑浊玷污的干净色,在我看,他歌唱的就是这样的干净色吧,在干净中的抒情才感人。
当然,李健歌唱的干净中又好在情感饱滿,不干瘪,也不做作。这饱满让我感觉像是一个易感的染色体:染上了俄罗斯的、奥地利的、意大利的,种种抒情色,在他直抒胸臆之中,被染上的这种种色调都变成了感人的要素。
我觉得喜欢李健的人多起来,是因那么一群挣脱单向度、追求情调、意识到情感粗糙之危机的人在生长,是因情感需求在生长。多元化时代,不同人越来越分众,不管怎么说,迷恋抒情的人多起来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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