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为文》之九:署名种种 冯仑著
1983.12.22
一篇文章作就便要署名,这事看似平常,然而在文中却大有讲究,不独讲究,更有其难。
古人的难处是要避讳。凡皇帝、老爷的姓氏尊名,甚至字、号,均不得沾染,否则便会招惹是非,甚至遭诛。今人到底要进化得多,早已不必为此忧心。虽如此,但亦有其难,真可谓各有各的难处。如临要署名时,因稿子还要过编辑的关口,有时不给点面孔,照顾照顾或许便有被“抽薪”的危险。有时,一篇重要的稿子须经上级(宣传口或本单位领导)把关,首先若一动情,也可能使作者将他的大名加上,也有的行剽窃之术,盗人姓名,结果使真正的作者无处辩白,遭人讪笑。此类事,在文坛不算新鲜。前不久,梁明星与秦编辑关于《都市里的乡村》的主权纠纷便又是一例。
然而,在署名时更繁难得是几个人合作时的排列顺序。说来好笑,几个人合作完毕,临要署名时,或都欲将己尽量往前提而吵将起来,或碍于情面,羞羞答答,迟迟不表态。所以,时常在数人合著(编)的著作中,往往在集体署名的后面专加一括号,表明“以姓氏笔画为序”,如同官场上的排名次一样。似乎这样一来,就可避免突出某一个人,大家无论出力多少全都无话可说。署名上的烦恼还表现在“笔名”上。近来有一同学准备发表一文,但还怕为人识破,更主要的是怕领导晓得后,因观点不合时宜、不正统而横加指责。甚至耿耿于怀阻碍答辩。所以,想用笔名,但又苦于无法命令编辑在笔名前削去“作者工作单位”,若不这么做,纸里包不住火,笔名又有什么用?仅此一桩小事搅得他至今不能静下心来。另外用笔名时,作者总想赋予其某种特殊的含义。这样一来,取一个名字难得有不费踌躇的。
文章不署名一般是发不出去的,但在署名上的各种难言苦衷却最好不过地表明了知识分子的心态。依我看,几个人合著便是自己无力自成一家的证明,既然如此,又何必逞强,硬要把自己的名字往前蹭呢?想独占鳌头,自己单独干好了,太爱面子,这既是读书人的自爱也是这类人的一大弱处,吾当自警。
同前面说到的难处相比,署名一事还算好办,但既然文人时时为此所苦,不妨姑妄记之。(1983.12.22)
转载于冯仑个人电子杂志:《风马牛》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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