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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眼:
以“不能”和“不想”作为划分标准
世界上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把自己不能做到的事情说成是不想做
另一种就是把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说成是不能做……
现在是2006年4月10日16:00。这真的是很奇妙的一天。让我对这个世界以及人类有了越发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呵呵。
刚才通了两拨电话,时间漫长,手机听筒都给打热了,像扫射之后的枪管。说起来您别笑话,是为了一则广告拍摄的事情。
我多半算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比如我早就知道我这张脸长得极其一般,难登所谓大雅之堂,所以我压根儿就没想过有一天能有人找我拍广告。可是,这一天偏偏来临了。

差不多一个月之前,一家世界著名网站委托的一家国内知名的广告公司突然找到我,说是要拍摄一广告片,广告的内容就是讲述我在工作、生活中与那家网站之间发生的真实的故事;片长45秒。
说实话,我平时还真是经常上那家网站,也许您和许多人和我一样,也经常光顾那里。当着来人的面,我讲述了自己和那家网站之间发生过的几则故事,而且绝对真实,对方回去研讨了一番,大概是觉得我的故事挺好的,便确定我作为其中一支(广告论“支”啊)的“主角”。
经过一阵子紧张筹备,今天下午对方猛然给我发来了一份合同,合同的题目很有趣:《演员协议》
。以至于我老婆一个劲地问我,原来你也学过表演,为什么不告诉我。

协议很正规,责、权、利写得倍儿清楚,我是乙方,受甲方约束条款相当多,看着眼晕,看到最后的一条是:若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双倍返还劳务费作为违约金,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甲方客户因此产生直接经济损失。
噢买噶大!我才想起来,此前就根本没人跟我说什么劳务费的事情啊!我万一违约了,我怎么赔,赔多少啊?0乘以任何数,结果都是0啊!
于是把电话打过去,弱弱地询问对方劳务费的事情,得到的回答同样有趣:**公司(那家世界著名网站)的企业文化是:从来不花钱找人拍广告,为的是讲求真实性,如果你是用户真觉得这个网站提供的产品好,你就会欣然答应为其拍广告,而不求任何报酬……
我笑着问对方:那你们为什么不去找章子怡,或者徐静蕾?我敢肯定她们也经常上那家网站,而且也一定挺喜欢的……
说到老徐,就在我通电话接受国外先进企业文化教育期间,门铃响了,有快递。耳朵夹着手机,腾出手打开包装定睛一看,是一本书,书名的是——《老徐的博客》。
书上没有一个字,不,确切说,书上没有一个手写的字,全是铅印的字。外包装上倒是有个寄件人的姓名,不认识。哦,对对对,我想起来了,几天前老徐经纪公司的一位小姐给我打过电话,询问过我的家庭住址。
我是不是应该感激涕零呢?因为我一分钱没花就得到了可能是一本非常畅销的书。可事实上我感动不起来,书的扉页上怎么说也应该写上几个字吧——老徐忙没写也就算了,可经纪人没写,出版社没写,连速递员也没写……那这书到底是送给谁的,又为什么送呢?
所以,我准备把书重新给速递回去,您看成吗?
呵呵。别说我小心眼啊。仔细想想,这确实不是那么回事。

以“不能”和“不想”作为划分标准,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把自己不能做到的事情说成是不想做;另一种就是把自己不想做到的事情说成是不能做……
我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且只有一件事情,只要你真正想做就一定能做到,那就是:和朋友一起吃饭最后你来买单。
其实,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是否能够做到,而在于你是否真的想去做。又不是什么多难的事情。
所以,我自己从来不为自己找借口的同时,我也不习惯听到更多的借口。比如,你说你没时间去做一件事情,别逗了,你直接说你不想去做就好了。呵呵。
咱都别那么虚伪好吗,我的大哥,大姐,小弟以及小妹们,不能做到的和不想做到的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我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我也知道你能做到什么。
我能说我不英俊是因为我原本就不想长得那么英俊吗?您会笑出声吧?
广告我不想拍了,书我也不想收下了,至于所有的借口,我也不想听了。有那工夫不如听两段灌口呢,好歹是个乐子。
晚上继续去电台主持节目,没什么能不能去的,只因为:我——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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