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送出去-明星背书的产品真好吗?
(2010-03-17 13: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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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效应明星大腕因果共业营销成本消费行为网络评价教育 |
分类: 社会文化观察 |
大凡一个社会民众有否独立判断能力,从“明星”或“名人”效应程度就知道了,我们在这方面尤甚于先进国家,谓之“迷信”当不为过。于是一个炙手可热的明星,可以同时在好几个广告产品中当代言人,他们可能花三天时间集中拍片,马上几百万、几千万元落袋,然后商家接着密集猛打电视广告和户外看板,包括以秒计的广告费在内,我们掏腰包买那些产品时,等于都帮商家和明星一并买单了。
却没有人质疑明星具有专业背景吗?他们自己也在使用那些产品,足可作为见证人吗?又何德何能一家伙拿走可能是人家整个村落建设三、五年的经费预算?至于管它什么三聚氰胺毒奶粉之类黑心食品,对无辜消费者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大致就由厂家负全责,背书的人却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无意跟明星大腕、名人精英作对,其实客观地说是集体意识造就的“共犯”事实,也算是因果共业。如果个人愿意学习生活智慧,把看垃圾节目的时间去看书或阅读环保类资讯,就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适合什么产品,懂得研究产品本身效益,甚至能看出来广告做得越大的,它背后的营销成本越高,更智慧的观众是从电视节目水平,就判断出不择手段广告中的真真假假,而不会轻易出手消费。
也就是说,每个消费者应该为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任,若想靠谁把关,找到公信力,在今天一整个唯利是图的利欲薰心环境里,确实很不容易,但这不正是自我成长的好时机吗?人有得依赖就怠惰,当大环境不可恃的时候,自我警醒就很重要,当培养出识别能力后,还会被谁唬弄吗?反倒会刺激商家或明星,更加尊敬消费者,不敢随便砸钱和接下代言人背书工作。
一个人的崇拜心理多源于自身缺乏底气,没有认识自己独一无二的价值,于是会盲目依附群体意识,一来自以为不落人后,赶到了主流时尚,二则亟需他人认同,不敢落单,三是满足像明星、像名人的幻觉。愚民时代已过,这是个体觉悟-提高素质、增长智慧的中国世纪,我们越有明智的消费意识,产品价值就会扎实,不敢务虚,最终才有国际竞争力,效益自然会反馈到每一个国民身上。
所以每个手上握有消费权的现代公民,静下来好好反思一下,是否在购买商品时,先问自己是真的需要?还是别人买了我也要买才行。若要买,先判断哪个广告做得最凶?腕儿找得越大?就可能是让我们当冤大头的。应当好好打探口碑,懂得看材质成分,尤其网络评价如何等等,都是我们可据以选择的参考。
写到这里都觉得好笑,一般会认真看完我文章的,大多是自我认知比较清楚,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绝不属于追星、盲从的消费群,这个“悖论”,正反应文明进程总是用“代际”这个牛步化的速度在走,但我总相信,有人觉悟是一念之间,有人是自我期许使然,必得先有一拨人上人享受智慧的果实,再影响周遭人和下一代跟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