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行動-"葷段子"需要立法懲教嗎?
(2009-10-30 06: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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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段子上海電視台大聲說節目性驍_人文教育心理投射性教育教育 |
分类: 女性成长 |
参加上海电视台“大声说”节目谈“发黄段子算不算性骚扰?”,整场着眼点放在应否立法的争辩上,我也跟着掉进不赞成立法之争里,未能从人文教育为先的宏观角度作更加完善的表述,正好借此专栏再细谈我们如何看待荤段子。
“性”原本是男女间一种美好关系,但人类社会化过程中,却自然造成母系或父权社会之分,尤其后者是我们最熟悉的性别生态,彼此权力关系来自于过去女性必须通过婚姻依赖男性维生,女性就不可能高调喊出“身体自主”,还可能更多的是把“性”-身体,作为传宗接代和满足男性欲求的工具,于是有了“男赚女赔”的集体意识认知,女人把自己当成性弱势,可以弱者之姿要求惩教男人,所以“性骚扰”入了妇女维权条款里。
但今天大家都发现,女性在职场上的表现很多已经超越男性,意味着权力关系丕变,因此,女领导性骚扰男下属的不乏见闻,某报曾调查47位男性,发现近四成(19位)有过被女性骚扰的不愉快经验,想想很多男人出差困扰之一,就是宾馆常有不明女性来电或敲房要求上门“工作”。
换言之,不管谁骚扰谁,动不动就诉诸于法律的话,试想,两性能和谐吗?特别是手机发荤段子或者讲黄笑话都要入法的话,男女之间的关系不是要更加戒慎谨惧以免触法?那我倒宁愿从性文化心理层面,去看待这些顶多戏虐而未伤及人身的社交手段呢!
其实,有些女人对于荤段子坐立难安,可以解读为“心理投射”,也就是她本身要不自卑、没有安全感,要不自恃很高,不容许人家说她不爱听的事,以至于防卫过当,将其视之为骚扰甚至伤害。我总认为一个成年人的身体受外力伤可谓之伤害,若非如此,自己心理强度不够,把对方的语言或文字拿来对号入座,反而自取其辱。
而那些喜欢说或发荤段子的,某个层面上可能还需要同情他们,一如“暴露狂”般,这些人大多要通过此一方式才能“爽”到,若论从心理到生理的不健康来看,实在其情可悯,作为一个心智能力健全者,哪需要较真?所以我认为正经八百非将对方绳之以法,就太有点小题大作了。
换句话说,整个社会资源如果一部分是放在性教育或者心理健康学习,让男人女人都学会懂得尊重别人,也尊重别人的身体权和人格尊严,同时对自身有些“异常”行为,也能警觉到需要治疗,就如国外看心理医生了解自己的处境极其普遍一样,那么荤段子不过是一种社交润滑剂,一笑置之不是很轻松吗?国际联谊场合都常常出现功力甚深的黄笑话,且大受欢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