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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不如懂他之18:为什么不是“他爸的”?

(2006-09-13 11:41:40)
分类: 爱他不如懂他

为什么不是“他爸的”?

                                     

在全国两会,曾有人提出应该把『未经女方同意,以语言、行为(与身体任何部位接触)骚扰女性,均属性骚扰』写进《妇女权益保障法》,我相信在绝大多数女性的意识中,仍然以男人在她面前说黄段子作为主要控诉内容,但很少会从真正的男性语言暴力去思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如『他妈的』之类“三字经”(泛指同类粗话,以下同)多为男人所惯用,从“操”到“干”之后,就紧接着直指女性角色如“妈”、“奶”、“娘”及其性器官,杀伐之气隐然已现,连“苦主”女人竟也跟着套用这种男性语法,以致于侮辱到女性族群而不自觉。

 

究竟男人为什么在发泄情绪(对象无分男女)的时候,都不忘把女人拉到台面上羞辱一番呢?

 

台湾大学语言所教授江文瑜说过『那意谓着他就是你爸爸!』,所以这不只是在动词上已达到暗爽的效果,更进而在名词上当你爸爸,可说极尽辱骂之能事!

 

问题是,男性语言霸权乃至语言暴力古今中外皆然。在过去,女性没有建构自己的语法,任令男人的情绪流窜,出口成“脏”,其中最能够表达极端感觉的非“性”莫属,自然就把对象放在也最没有反击力的女性身上,不管是潜意识还是性幻想,多少年来,男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母亲、姊妹、妻女拋在一旁,毫无顾忌的羞辱女性。

 

此外,男人与男人间,从来就怕自己被摒斥在族群外,这种集体焦虑形之于语法认同上极为明显,而动辄口出“三字经”就成了最简单的同侪认同标识,所以凡是身处一个用烟、用酒、用槟榔交换兄弟情谊的男性族群中,“三字经”绝对是配套仪典,而且越“脏”越够味儿,“脏”者不脱“性”,尽管说者无心,只表示豪迈、够力,但存在潜意识的性别文化意涵可就值得玩味了。

 

那么女人是不是也可以采取反制行动呢?据了解,在母系社会如台湾原住民阿美族,她们所使用最“脏”的字眼是“龟头”,固也指向性器官,却未有动词相助直接伤人,怎么看应该都是女人没有族群认同的焦虑、没有暴力习性、没有鄙视男“性”的原因吧!

 

或许是父权社会提供给男人为所欲为的特权,从肆无忌惮的语言暴力,发展到以力屈人的肢体暴力,这个脉络应足以让男人检视自己,到底是单纯的性别侵权?还是有更深层的性焦虑存在?如果是后者,又意谓了什么?

 

试想男女性能耐的较量指数岂相当?曾有统计谓女人可连续达五十一次高潮的纪录,而男人“出货”哪有这么顺当?可是男人胆敢老用“性”来大作文章,而且叫嚣的那么理直气壮,是先发制人的性焦虑?还是女人温良恭俭让使然?

 

有个外国女人碰到一个男人朝她辱骂:『FUCK  YOU!』,结果她老“尼”入定的把外套一拉说『WELCOME!』,来个回马枪,当场那家伙夹着尾巴就跑掉了!当然,这种幽默与胆识并非人人有,然而对女性而言,反骚扰未尝不是一种对应之道!但男人的自取其辱不也昭然若“揭”?女人又何至于老把自己变成受害者,还正经八百的要求入法呢?

 

不过,在此绝非强调女性也要发展一套“三字经”如『他爸的!』来回敬男人,而是细究语言反应意识,做为一个现代文明男人,还粗鄙到胜之不武的欺辱女性,别说绅士,连公民教育的相互尊重道理都不合格了!

 

因此男人当怒之有道,学会尊重女性,女人则先站稳角色位置,自信有余,不假维权之名,让男人与之互动变得战战兢兢,彼此才能在友善、理解的氛围下和乐共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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