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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叙七天】你怎么就知道那是我的欢喜?

(2010-11-22 09:28:25)
标签:

姚美美

女人

博友

银饰品

滇红金芽

分类: 倒叙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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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0日。周六。晴。四分之三颗心。】


    已经是午后了。窗台上的那盆铁线蕨,还在使劲扭转身子追寻阳光。老男人陈升在客厅里哼,“如果会说话我想它会说/啊,这样的天气/只能思念人……”

    随后,电话响了。我换上鞋,噔噔噔跑下楼。签字画押,把你抱回家。


    会是什么呢?在一层层褪去它粉红色衣裳的过程里,我一直在猜。五年了,我们对彼此的触摸早已超越了文字。前几天你不是还说,“如果我们永不相见,那就很对不起我们。”是的,三月飞雪的江南,我与你错过,只是一个开始。我一定会去,在最美的江南和你说着说着天就亮了,和你醉卧在除了黄酒以外的任何煽情。
    终于它们裸在我眼前:一个精致的纸盒;一行娟秀有力的手写体;一条手工打造的银项链,半颗飞跃几千公里依旧饱满的心。不,当我把她拿在手里,用心体会的时候,我发现她不是半颗,而是四分之三颗,比半颗还要多。我原以为这颗心是你的一半加我的一半,不,你给我的更多,不离不弃,一直一直。哪怕我疏忽了你,怠慢了你,你依然。对不起……拿着那条项链,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你怎么就知道那是我的欢喜?
  

    回头看看,我们真的不过萍水相逢。我几乎不曾为你做过什么,除了惦记。
    飞无锡的那天,我甚至想,我们见与不见,思念应该仍在那里。我给你发了短信,虽然最终没能成行。感谢中博让我与你,还有你们萍水相逢,却能天南海北惦念至今。人世间能有多少什么也不为的情谊,但我们有了,就像你说的“因为从未见过的你/因为从来没有忘记你/虽然,常常断了联系/可又从未断开过联系”。让我借小字的那句话,为我们生命中的惊喜唏嘘:且让我赞美一下人生。
    只因有你。我笃信,有情人无论绕行多远终究会相遇。

 

【2010年11月17日。周三。多云。两盏滇红。】

 

    你是茶的,安静的,虔诚的,山野的。可我还是叫你念奴娇吧。虽然这个名字有点宋词的腻味,你或许并不喜欢。
    你说我是你见过的唯一博友。还记得那年第一次相见吗?

   “连着三个博客追逐之后,我和她还是见面了,接头暗号:念奴娇。   
     那一刻,黄昏很黄。老四合院的餐馆漂浮在爱尔兰风笛上。
     真奇妙。我望着她,她望着我,两个心近面生的女人咧嘴一笑。哈哈,我们都不是恐龙,因为见面的地点不在侏罗纪。我猜她也这么想。
    那家餐馆是她的地盘。她说了算。服务小姐眯着眼问,来点什么酒水?她说,不要酒,来个扎瓶。小姐一脸愕然。
    待小姐搁下扎瓶离开,她立刻从桌下提出一个桶,白色的老式塑料桶。呵呵,米酒。满满一桶。有三四瓶的量。现在回忆起来,我大概是从看见她朝扎瓶里倒酒那一刻开始就醉了。
    挑手鱼。椰子饭。香醇的乳白色米酒。甜,真甜。一甜,我就犯迷糊。我看见,我们之间隔着很宽的桌面,像新浪与搜狐,一来一去,都不容易,虽然身各一方,心里的话把我们扭在一起。
    刚开始,我并不确定那种米酒有多厉害,两个小时后,我从卫生间出来,看见有人搀扶着一个人下楼,我就想,行行好,伸只手扶扶我吧,楼梯太晃了,这咋个走嘛!……”


    今天,还是黄昏。还是我和你。一件黑风衣,一件蓝风衣。
    你领着我走进那家僻静的餐馆。包厢好大,静得绝尘。
    我们挨着坐。你盈盈地笑。不动声色地就从身后的包里摸出了那个雅致的白瓷罐。
    烫杯,取茶。你一丝不苟。当我看见罐中茶叶金黄的条索时,忍不住惊叫:天呐!我要送你的,和你送我的简直就是一样。
    滇红金芽?是的。昂贵的相遇。我们相视哈哈大笑。难道真是巧合?两个普洱主义者节外生枝处,也能完美的重叠?


    喝着你泡的茶,小口小口,餐前的茶点是我们各自的生活。我们吃得很清淡,没有酒,似乎我们没见面的日子都学会了一件事:如何善待自己。呵呵,这一次无酒而欢,可我们已经开始惦记下一场红酒对饮。我知道,我比你易醉,但我还是想去,因为我尝过了你的豪情与聪慧,再难戒掉。
    末了,我们约定,回家后立刻品评两款金芽。可我又赶稿,违了约。看着你发来的短信:两款金芽的外形、汤色和口感极为相似,细品之后可以发现一些细微的差别。一款发酵、干燥适度,口感稍有回酸。另一款,干燥稍嫌过度,但口感更为饱满,焦糖香高锐持久,叶底更为匀称、红润。我无言以对。
    现在我终于可以向你报告:我送你的,是第一款。出汤四泡,还有微涩。虽然滑润感与第二款很相似,但绵力不够,回甘稍薄。相较而言,你送我的金芽更胜一筹。


    念奴娇,既然我们能在极品滇红处鸣泉,那就让我们像这泡滇红的汤色一样,拥着一杯醇厚的红暖暖过冬吧。一样的滇红,不是巧合,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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