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犹不及话悼文
□逄春阶
自 4月25日起,梅葆玖、陈忠实、李世济、张藜等文艺界的大人物相继辞世。各界人士纷纷悼念,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对他们的惋惜之情。悼文我看了不少,有些写得很朴实,我很受启发。但是有些悼文很煽情,用词不嫌其大,言过其实处多而又多。我看了很不舒服。
文化名家之所以是名家,肯定有过人之处,独到之处,让人敬佩之处。他们以自己的天纵之才,写出、演出或者唱出自己的过硬作品,影响了人,鼓舞了人,娱乐了人。他们去世了,我们缅怀之,回忆与之相处的一些细节,提醒后人学习他们的高贵品德和精神,是一种正常的情感表达,也有益于社会。死者为大,适度的溢美,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褒扬得把握度,过犹不及。
比如有篇悼文写道:“某某某死了,天下还有仁爱吗?……创造和倡导这些仁爱古风的人死了,文坛上只剩下写偷看别人屁股、勾引别人女人的人。仁爱之风无人倡导,人们能不恐慌吗?孔子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能不恐慌吗?”某某某真有那么高的能量吗?谁恐慌呢?这些吓人的抽象大词,跟逝者活着的形象相称吗?
对文化名人的评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众人有个较公允的评价。比如李白杜甫可以比肩,但唐代其他的诗人,大概就不能跟李杜并在一起说。对文化名家的过誉,固然表达了一种惋惜,但影响不好。过誉,就是虚高,虚高就有伪的成分。我还注意到,有些悼文,爱用“最”,“最后的大师”、“最后贵族”、“最后的君子”“最后的”什么什么。说实在的,我挺烦这个“最”的。
我们必须清醒,文化名家也是人,人无完人。就悼文来说,一般说优点,回避其缺点。但优点必须说准确,说不准确,动不动就用“最”“最”“最”来表达,是最没水平的肤浅之文。
有的悼文,不过跟那位文化名家有过一面之缘,但写起来却洋洋洒洒,让人感觉交情深厚。仔细一看,大多是套话,平板而无味,自说自话,有求媚之嫌。
还有一篇悼文,作者写到向某位文化名家约稿后,请求修改,竟然诚惶诚恐,战战兢兢,纠结多日,等给文化名家打完电话,状态竟然是:“我当时鼻子都酸了,一如我现在写下这一段回忆文字,鼻子又发酸、眼睛又潮热了一样。”至于吗?
怀念的价值在哪里?在于这个文化名家对你有没有影响,影响你的是什么,在你人生的哪一段影响了你,难忘他的是什么。等等。如果没有影响,你硬要写,那就苍白,是无病呻吟。如果利用逝者给自己做广告,往自己脸上贴金,为自己的名利算计,那就太没品位了。
过度美化逝者,其实是对逝者的伤害,不分青红皂白,把逝者捧得天花乱坠,那就是丑化。真正的文化名家,都很谦逊,知道自己的分量。如果他们地下有知,看到人间如此浮夸的评价,不知会有什么感想。当然,掩耳盗铃、欺世盗名的所谓名流,另当别论。
悼文太过犹不及,感人心者是家常话。特别喜欢鲁迅写的悼文。比如在《回忆韦素园君》中他说:“文人的遭殃,不在生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炫,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这是对某些流俗悼文的辛辣批评。而《忆刘半农君》,则娓娓细说,侃侃而谈,叙优点,论缺点,优点中包含缺点,缺点中包含优点,信笔写来,味之无穷。比如谈到刘半农的浅,鲁迅这样写:“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倘使装的是烂泥,一时就看不出它的深浅来了;如果是烂泥的深渊呢,那就更不如浅一点的好。”
5月2日,山东大学陈炎教授去世了。5月11日,从《齐鲁晚报》上我看到吕家乡先生的一篇悼文《哲人陈炎》,吕先生描述了跟陈炎接触的点点滴滴,更有关于生死、关于个人和社会、宇宙关系的哲思。悼文一点不空泛。我剪下来收藏了。(注:发表在5月18日《大众日报》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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