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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其实是罪

(2007-02-22 20:15:19)
分类: 杂记
春节杂谈———
醉”其实是罪
                                 
                            逄春阶
 
    朋友相聚,酒杯乱碰。不知不觉,耳红心热,醉话连篇;严重者,呕吐不止,挂吊瓶,打点滴。我本人深有感触地说:“‘醉’其实是罪”。
    春节前曾严肃地告诫自己,坚决不喝多,要多走走,多看看。可是到了酒桌上,我就背判了自己,亲朋一句好话,就酒杯自满,错把白酒当白水。忘记自己的酒量,一门心思跟人家拼胆量。到头来,也没多走,也没多看,躺在炕上受罪,受的是“醉”之罪。
    自己醉了还不算,还让大家陪着你受罪,有倒水的,有端茶的,有削梨的,弄得都不安宁。老母亲又气又心疼:“可别来家过年了。”
    折腾一夜,次日醒来,如大病一场。蜡黄着脸皱着眉头,费劲地想,是不是醉后说了不合适的话呀?是不是因为自己而弄得气氛不协调了?赶紧小心翼翼地又给人家陪罪,道不完的歉。然后是不停地反思:我怎么又醉了呢?酒后无德!“醉”该万死!丢人现眼!于是,两天心情特别差,闷闷不乐。春节的快乐被打了折。
    我们山东人(我老家景芝镇尤甚),多喜欢用酒来表达感情,总觉得,不喝酒,不喝够,不喝醉,感情就不够深,不够浓。于是醉酒者,不乏其人。记得有一年我到安徽参加一个全国会议,每个省十几个人,整好凑一桌用餐,开了两天会,午、晚餐最后走的都是我们山东这一桌,因为酒没喝够,喝啤酒,都是大声喊:再搬一箱来。南方人听得目瞪口呆。
    酒液是腐蚀汁。过量饮酒是自作自受。一伤身体,二伤和气,三失常态,四是浪费时间,五是浪费了美味佳肴(都吐出来了),教训深刻,请大家以我为戒吧。在丁亥年里,我发誓不再多喝酒,坚决不强劝人喝酒。我也真诚希望我的朋友别硬劝我喝。其实,我最喜欢“寒夜客来茶当酒”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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