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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片”式社会新闻——来自《东莞时报》的案例

(2008-11-01 20: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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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大片”指好莱坞大片。其特质是故事性强,情节戏剧化。不仅有故事,更有人物。“大片”中的人物往往感情复杂,爱恨情仇,悲喜交加,喜怒哀乐,反复无常。

“大片”与社会新闻扯得上关系吗?当然,我认为有一种新闻可称之为“大片”式社会新闻。试举《东莞时报》的两个案例——

    “英雄救美”一波三折

今年79日,本报记者刘刚、胡怀军接到报料,采写了一条新闻《“英雄”虎口救美被砍断手》在社会新闻版上发表。讲述了一位来自贵州山区的青年杨军,在东莞街头看到18岁的河南女孩被劫匪掳上车的瞬间,奋不顾身上前解救,结果被砍断右手的故事。他住院后因手头拮据,尚欠医药费2000多元,医院准备停止治疗。

此新闻甫一亮相反响强烈,有热心人士主动捐款;本地颇具影响的阳光网莞事论坛版主发动网友踊跃捐款,并组织网友到医院探望及送上善款;杨军所在工厂也发动员工捐款;保险公司非常重视,预付赔款1万元;医院也承诺不再停药,继续治疗;警方介入调查,准备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 710日、11日、15日本报连续追踪报道。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东城警方调查中发现,杨军“谎报军情”,他与获救女孩程燕并非陌生人,而是同一间厂彼此相熟的恋人。事发当天,俩人相约出来散步,遭遇劫匪,才出现“英雄救美”的一幕。杨军之所以造假是想解决无力承担的医药费问题。警方认定他“谎报案情”“提供假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杨军与程燕予以拘留。

从“英雄救美”到“谎报案情被拘”,让所有帮助杨军的人颇为尴尬。阳光网莞事论坛版主甚至想辞职以谢罪。本报首先报道此新闻,也有些难堪,更有对手趁机大做文章。然而,有趣的是,杨军造假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争议:少数网友对杨军的欺骗行为表示愤怒,但大部分网民持同情心理,认为杨军也是受害者,其编造故事纯属无奈。因为,他在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是不争的事实。其唯一的错误是不应该以欺骗的手段获得救济。

本报决定继续跟进。2008723日,本报第3版整版刊登《“英雄”撒谎只为医疗费》并配发“记者手记”,文中述:“杨军小小的谎言,并不能阻止我们探询真相的脚步。我们作为媒体人的良知,不会因为谎言而改变,只不过,我们要更自信、更谨慎。”此言既体现我们的真诚,也彰显本报的大气,可谓坏事变好事。我们还在2版配发了评论《为杨军打开一扇宽容之门》。文中述:“秉持一种自然正义的立场,杨军挺身救人,即使是相识者,也堪当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对立的是一项正义行为,而不是某个身份。”“为什么救陌生人是见义勇为,而救相识者就不是?”——我们之所以敢提此问题,是因为有民意基础的。法律对于“见义勇为”没有明确的界定。但许多专家与律师认为主要看施救者有无义务,比如警察救人一般不认定“见义勇为”。而平民百姓是没有救人义务的,其救人救灾应该算“见义勇为”。今年黑龙江省实施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对“见义勇为”行为界定为“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涉嫌犯罪的行为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行为”。新规定解决了以往“见义勇为”界定过窄,有关人员得不到奖励抚恤的问题,受到市民的好评。理论与实践的指向,杨军都应该是“见义勇为”,只不过因为撒谎而失去荣誉,杨军存在争议,也值得同情。

2008725,本报在显著位置,以整版篇幅报道出狱后的杨军与本报记者敞开心扉的一席长谈。杨军“英雄救美”事件彻底解密,同时杨军也表达了深深的忏悔。那是一篇非常打动人的报道。以此作结,整个报道堪称完美。

    “骗财骗色”案中有案

2008811,本报记者赵宏杰、向婷婷在社会新闻版发表《网上交友被骗财骗色》一文,讲述了2000年来东莞打工的湖南妹——菲菲(化名)被“骗财骗色”的故事。菲菲27岁,尚未解决个人问题,家里催得急,经人介绍上“世纪佳缘”网站寻找自己的感情归宿。今年74日,菲菲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李轩”的男人,其“显赫”的家庭背景与工作环境,“富于爱心”的善良举动,无微不至的殷情关怀,很快俘获了女人的心。720日两人确立恋爱关系。727日见面同居。728日,李轩设计骗走菲菲22·5万元后,人间蒸发。81日,菲菲报案。

此文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报社又接到新的报料:另一位被李轩害过的女孩阿紫告诉记者,她也是在网上认识此人,并在约会时,被其拎走一个包,里面有2000元现金和许多珍贵资料。本报712日追踪报道此事,文章题目很刺激《化成灰,我也认得他》。

第三天,本报根据报料又报道一位叫莫蓝的女子,被一个网上认识的(叫“李金”)家伙骗走15300元的事情。“李金”与“李轩”的欺骗手段几乎如出一辙。

对“李轩”恨之入骨,急切想破案的受害人菲菲提出愿悬赏3万捉“李轩”。本报715日对之进行报道,同时将另一个案例曝光:东莞厚街一男人称,其妻在网上也认识一个类似“李轩”的骗子,被骗情骗钱(3万),损失惨重。

在本报连续报道,强势关注下,东莞虎门警方很快破案,“李轩”被缉拿归案。819日,本报编发《骗财骗色的“李轩”被抓获》,报道抓捕行动的过程。同时将第三位被“李轩”骗去1万元(这是她所有积蓄)及手提电脑的重庆女孩周英的故事亮相。820日,本报再发《“李轩”还有同伙》,揭开骗子的真面目。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谁也没有想到上当受骗的重庆女孩周英依然爱着“李轩”,她甚至相信骗子也爱她。最可笑的是,她决定帮“李轩”筹款还债。周还委托记者给罪犯带去短信内容:“我真的很爱你,即使知道真相,也没有改变。”记者问为什么?周英说:世界上已经没有这样细心的男人了。于是,记者采访这位对犯罪嫌疑人无怨无悔的痴情女的文章《受骗女孩欲筹款帮“李轩“》,在821日刊登。引起读者热议。

2008822,本报刊发了记者赵宏杰、欧阳艳琴、曾泽萱撰写的《我知错,我后悔,我最担心老妈》。他们到东莞虎门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与“李轩“面对面聊天,了解其“网上骗财骗色”心里轨迹。同时,第4位被“李轩”骗了贞操和4600元的女子又浮出海面。

本来到此这组追踪报道应该完美收官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又有受骗女人勇敢站出来指证一个叫“陈志坚”的骗色男,前后共有6名女子上当受骗。本报在828日、29日分别刊登《婚后她频遭骗色男威胁》《又有5女指认“骗色丑男”》报道此事。

92,本报以两个版的篇幅深度解剖网上“骗财骗色”事件。为整个报道划上圆满的句号。

   “大片”式社会新闻的特征

上述来自《东莞时报》的两个案例我总结为“大片”式社会新闻,其特征如下——

首先,新闻题材娱乐元素丰富,故事性强。无论“英雄救美”还是“骗财骗色”,颇具刺激性与诱惑性,让人看了题目就想读下去。其中,有扑朔迷离的案情,有行动迅速的抓捕;有财色兼失的上当受骗,有一往情深的藕断丝连;有节外生枝案中有案,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人性的贪婪、欺骗、欲望、忏悔、痴情······等等都在新闻中得到充分的展示。总之,观赏性超强。

其二,新闻题材适于跟踪追击,持续性强。两个新闻事件跨度时间都很长,不是一篇两篇就能解决问题的。特别是“骗财骗色”的专题,从811日至92日,近一个月时间,11天有追踪报道。前后5名记者、实习生参与报道。报社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版面。在连续追踪下,读者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其三,新闻题材关注人物命运,人性化强。两个案例都不属于具有轰动效应的重大舆论监督报道。这类题材不仅关注事件,更在乎人,喜欢进入人的内心世界。包括人的情感世界,人的心理变化,等等。以表现人性为主导的新闻,其实更加亲切可感,更加耐看。

    “大片”式社会新闻的价值

在新闻纪律严格的大背景下,要寻觅舆论监督新闻轰动效应愈发艰难。如何既不“触礁”,又能争取市场与读者的热捧。应该说,“大片”式社会新闻是一个讨巧的路径。特别地市级的市场化媒体,更需要“大片”式社会新闻作支撑。

从技术层面来讲,“大片”式社会新闻当然比鸡零狗碎的社会新闻更具卖点。

我想起了张艺谋,在深刻的“政治电影”《活着》无法上映后,去拍《英雄》《四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式的大片是明智的,也是无奈的。

经营“大片”式新闻与张艺谋拍“大片”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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