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限购”争取的时间
(2011-03-02 15: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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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分类: 政策时局 |
老姜说市
珍惜“限购”争取的时间
■中国房地产报
继北京之后,目前已有十几个国内城市相继出台了落实“新国八条”的地方细则。横向比较后的评价,特别是针对各地限购的规定,京沪最严、西部较宽松的结果并不出人意料。原因自不待言,京沪是国内仅有的具备国际化大都市资质的超大型城市,在众多资源的聚集程度上无出其右者,所以供求关系紧张程度、房价上涨压力等房地产市场指标“名列前茅”,是一种必然。其他城市,自然没必要完全仿效京沪两市。
至于限购政策的覆盖面,笔者大胆预测,许多地区很快会在房价涨幅榜上高歌猛进,超越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并由此产生限购的压力。作为行政干预市场的措施,限购政策在地域上的扩展,有可能形成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蔓延的态势。今日的金融体系让资本的流动无比迅速,可以短期内在尚未实施“限购”的城市形成一种“预期”,引发市场波动,并最终迫使地方政府实施干预。本次限购政策一改往日一刀切的简单做法,上述问题也就成为必然面对的事情。
“限购”聚焦了太多的关注,以至于许多人把政府其他的调控措施几乎忽略。事实上,仅以北京为例,许多限购之外的相关举措,若落实得当,其对于市场之影响亦不容忽视。比如差别利率政策之于改善型需求、土地增值税差别税率政策对开发企业定价的影响、北京五年一百万套保障房计划对住房市场供需关系的改变等,每一条都对供需关系的变化形成较强的作用力,只要执行到位,与限购政策合成的“杀伤力”,远大于“限购”单一动作。
当然,必须承认,本次限购政策虽在短期内对特定区域市场形成强大压力,明显改变区域内市场供求关系,却未能从根本上将其转变。究其原因,在于行政手段并未改变区域内供求矛盾形成的基本要素,城市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性以及货币流动性的问题,既不是行政措施可以解决的事情,也不是短期内可以化解的矛盾。限购仅仅是为解决这些问题争取到了一定时间。因此,这段付出相当代价换取的宝贵时间内,能为最终解决或缓解矛盾,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尤为引人关注。
据某些专家分析,针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是国家对抗输入性通货膨胀压力、抑制资产价格快速上涨的整体对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想来,通胀压力不除,流动性过剩不得到缓解,房地产作为调控目标的状况难以根本转变。更难以化解的矛盾则是城市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性。试想,京沪等城市已历经数十年大规模建设,依然塔吊与工地随处可见。若指望三五载中,别说全国数百城市,仅培养中数座资源总量具备相当吸引力的重点城市,恐也绝非易事。
上述问题是高层级矛盾,非房地产行业与市场层面可以化解,属宏观环境影响要素。而房地产本身,也需反思自身十余年发展历程中之得失。除了政府为保障房还债外,房地产市场中,新房市场在土地资源、供应结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税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尚有许多文章可作。还有,二手房市场也是老生常谈,无论是买卖还是租赁,二手房市场都有待更加规范。
当前国际形势与2008年截然不同,面对全球的通胀压力,房地产行业需要再一次承担重责,贡献有时也意味着牺牲。不必再存政策快速退出的奢望,整个行业还需顺势而为。而政府,则应该珍惜限购争取到的宝贵时间,努力做些实事,而非持续指望行政手段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管制方法。若政府放眼长期市场的建构,最终形成行政手段的有序退出,并能够让市场在此过程中保持平稳表现,则今天一切的牺牲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