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与限购的逻辑
(2011-02-23 1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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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分类: 政策时局 |
中房论道
禁放与限购的逻辑
■中国房地产报 薛晖
北京的春节,烟花爆竹历来惹祸不少。于是先有了禁放令,强推行几年发现还是堵不住,只好改“限放”(在限定时间和限定地点燃放),可还是麻烦频频。于是近年来又推出烟花爆竹专卖,以期从源头改善安全环境。但据媒体报道,兔年除夕至初五的实战结果是,二死三百余伤,火灾翻番,伤者增长一成。值得一提的是,除夕夜爆竹皮减少了21吨。
爆竹少了,但麻烦未见少。看来燃放量与灾情并非正相关。以此检讨之前的政策,其制定时的逻辑就值得商榷。
另一隐情是,北京居民为烟花爆竹支付的经济成本已成倍增长。专卖之后,北京市区烟花比河北省贵了3到4倍。于是有居民暗渡陈仓,驱车去邻近河北的集市采购爆竹,甚至有些已取得专卖执照的商贩也减少从专卖公司的进货量改从河北“走私”。“专卖令”有溃堤之虞,有人预言它会如之前的禁放令一样短命。
从禁放令到专卖令,其逻辑思路都是以行政干预民俗及市场。
对行政万能论的迷信,当然还不仅限于烟花爆竹市场。
在近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我们也越来越多地看到以行政之手替代“无形的手”(市场),如“限购”即是其中一种。与官方主观意愿不同的是,民间自有另一种解读。如新近出台的“京15条”中对非京籍人士购房需提供五年以上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一条款,网民的八卦解读就是“意在解决京籍剩男剩女难题”。理论是,非京人士想在京置业需娶或嫁京籍男女,才能以对方名义购房。对京籍男女而言当然是“人财两得”。网络上“公开的窃窃私语”有戏弄之嫌。笔者也非一味排斥行政干预的有益尝试,而是希望将权力限定在适度的范围内。
其实,政策之手在房地产发展中也有佳绩,如政府保障房策略,新加坡就是成功典范。但我们却在取消实物分房后的十年里几乎完全废止了这种行政功能。政策制定者善良的初衷每每是事与愿违,一个极端是迷信行政万能,另一极端是完全放任市场,无意间排斥了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机会。
某些地方为政者的逻辑往往匪夷所思。尤如原本该用物理公式解的题,却偏用了化学公式求解,有意无意间,虽然都以科学的名义,结果却是南辕北辙。
以此前较多在媒体上曝光的“拆迁公决”为例。拆迁原本是与被拆迁群体利益相关的大事,在某些地方,却偏偏请更多无关利害的人参与表决,以示“全民参与”和“民意难违”。于是以“民主”的名义造成多数人对少数人权利的剥夺;而房产税恰恰是与有房者和无房者都息息相关的税制,却少了公众表决的环节。
中国的社会进程,也是公民与执政者常识积累的进程。但由于历史上刻意对一些常识的回避,造成公众和官员往往错套公式,无形中耗费了公民参与公众事务的激情,也破坏了“民主”和“科学”的声誉。
禁放与限购的逻辑仍是延续以往父母官的逻辑。为政者以为只要自律为清官就可以有清政,殊不知清官与清政本无必然因果关系。这也就是现代社会要以公民取代父母官的原因。也正因为此,中国的现代化转型过程才高举科学发展观的旗帜,然而何为科学发展,如何践行,在某些为政者那里未见知行合一。科学既然要以符合客观规律为根基,脱离民意自然是无源之水;以权位代替科学也不合科学的程序。而民主更不应停留在口号上,以合理的程序保障才能见它的威力。
参政与执政也是门科学,非凭“良心”便能修得善果。从禁放与限购中,我们看到地方决策者直白的良心,简单的工具,却少了点科学的运筹。如今,为政者屡次提及要广泛借鉴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包含吸取各民族政治、经济、社会科学的文明成果。这一切,当以吸收本民族广大公众的智慧入手,以开明的心态向社会普及公共管理常识以启迪民智,让公众参与到公众事务管理中。由此,无论是爆竹还是房子问题,都不难求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