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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功能

(2011-02-16 15:11:34)
标签:

房产

分类: 政策时局

“冰”点楼市

“房产税”的功能


  ■中国房地产报  顾冰


  稍有些岁数的人,恐怕还记得那部文革电影《决裂》,记得影片中由葛优父亲葛存壮扮演的老教授,在课堂上抑扬顿挫讲着“马尾巴的功能”,台下则是一片哄笑。马尾巴有多大功能,还值得如此大书特书,那房产税呢?
  如今房产税的推出,如火如荼,而在我看来,房产税甚至还不如“马尾巴”。“马尾巴”的功能还能举出个一二三,房产税推出的原因却云里雾里,似乎有很多道理,但似乎哪条都不在理上。
  据说,房产税从最开始进行研究制订时,就明确为四大目标:控制房价、调节住房需求、完善税制、财富调节。但从重庆、上海房产税的演变过程中,这四大目标似乎都搭边,但似乎又都十三不靠。
  以目前拟定中的房产税标准,“控制房价”只是空想。目前房价上涨的主要推力是投资以及对通货膨胀的预期,房价上涨的预期是以10%为单位,而房地产税最多也就1%,通过征收每年1%的房产税,来希望控制每年10%以上房价上涨的预期,显然是以卵击石。
  其次,“调节住房需求”更成为一句空话。在限贷、限购政策下,一步到位甚至超前购买,成为一种趋势。以上海为例,为避税大户型反而更吃香。目前的房产税非但不能“调节住房需求”,反而会放大对房产的需求。
  第三,“完善税制”知易行难。以上海为例,2010年上海市的土地出让收入超1500亿元,而按照拟定中的房产税,新增且超过人均60~70平方米方可征税,上海能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套数,堪称凤毛麟角。“十亿元”级别的房产税,以及“千亿”级别的土地出让金,孰轻孰重,自不待言。
  第四,财富调节。仅仅“十亿元”级别的房产税,根本无法起到财富调节作用。保障房的建设开支,仍须从天量土地出让金中支取。
  如今的房产税,正寄托着多少人的希望。房产税的功能,更有朝着“万能”演变之嫌。其实,对房产税,不妨抱着轻松的心态。房产税仅仅是一种尝试,对新生的制度期望越大,或许失望也会越大。而在我看来,既然房产税已演化成一个“万能”的政策,不妨再给它添加两个功能:税收教育以及公民意识的培养、打破70年产权限制。
  中国房产市场千差万别,最好的公平之举,就是将房产税转换为一个“见者有份”的政策,免除所谓的一套免征。房产税的开征,不妨和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组成一套组合拳。房产税的开征税率不妨设置为很低,例如0.2%~0.5%,但这笔钱应完全交给区政府、街道使用,用作教育、绿化、医疗等支出,并且应定期向当地市民进行汇报、沟通。而拥有大量学区房、环境优美的街道,甚至可提升房产税的税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这个方式,纳税人和政府之间也能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有利于税收教育以及公民意识的培养。
  此外,住宅用地70年的产权政策,决定了中国的住宅市场,必将继股改之后,出现再一次“房改”。而中国如此复杂的住宅市场,不妨通过房产税来未雨绸缪。例如小产权房可通过房产税进行赎买,而商品房在70年存续期内房产税可较低,甚至只是象征性,而一旦过期,可调升至与小产权房适当的房产税水平。
  房产税的出台,涉及到千家万户,房产税的讨论,也应让更多人参与进来,通过更广泛、公开、透明的公共决策机制来定夺。至少得明确,我们为啥要推出“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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