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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镇深化户籍改革

(2010-02-22 10:05:51)
标签:

杂谈

分类: 政策时局

中小城镇深化户籍改革


■中国房地产报 周村 北京报道

 

    在部分省市纷纷尝试户籍改革后,中央一号文件终于明确表态: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自1978年以来,城市化的进程一直在不断加速,但目前仍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的制约。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以前城市化的重心集中在一线及中心城市,导致“大城市病”造成大中城市供需失衡、房价飞涨。加速中小城镇发展进程,农民工可以就近解决就业和居住问题,进而缓解大中城市房价过高的压力。
    但也有专家指出,推进中小城镇户籍改革的最大阻碍是住房问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联合财力进行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


城镇化变“虚”为“实”


    随着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的提出,中国城市化进程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陈国强指出,“主战场将由一线中心城市转移到二三线及县域城镇,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将走进一个健康发展的轨道,是整体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蔡继明指出,目前城镇化的困难在于就业比例和产值比例的低下。
    “城市化统计的数据包括大量进城务工人口,人虽然进城了,但没有落户,迁徙没有定居,因此要把我们以往虚标的‘伪城镇化’落到实处,真正把这些人变成居民,进一步加快我们的城市化进程。”
    除了要深化户籍改革制度,中央一号文件还指出,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继续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下放管理权限。
    户籍改革带来的中小城镇加速发展将使得各方面资源实现重新配置,陈国强认为,大量的需求涌入,会给地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来积极因素,“这对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来说是重要的利好”。
    户籍对房地产市场的拉动作用不容小觑。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房地产市场低迷之时,成都等地大力推行“买房落户”政策,使商品房销售数额在短期内大幅提升。


中小城镇住房保障面临压力


    “即使是中小城镇的商品房,很大一部分农民工仍然无力负担。”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指出,推进中小城镇户籍改革的最大阻碍是住房问题。
    目前,农民工住房现状并不乐观,数据显示,集体宿舍和租住城中村等成为农民工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人均居住面积不到2平方米,房屋质量安全性能低下、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蔡继明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在一些城乡接合的地区加大廉租房的建设。有数据显示,目前农村房屋闲置至少在30%以上。“所以政府就不应该鼓励农民建房,有钱的话可以多建廉租房,让农民工在城市也可以居者有其所。”
    陈国强则表示,加快中小城镇的发展及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就要面对房价将不断推高的现实。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情况,加大力度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认为,解决房价的根本出路是增加有效供给。但很多地方政府的财力捉襟见肘,“地方政府公共财力的支撑更多的来自于房地产的开发和土地出让金。”如中小城镇发展推高房价,可以使地方政府有更多的收入,进而有更多资金投入住房保障建设中。他还建议,住房保障问题应该适当放权给地方政府。
    陈国强表示,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未来《住房保障法》的出台可以给地方政府更多的约束和压力。
    (本报记者宋俊洁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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