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规范个贷管控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朱以师 北京报道
“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个人贷款业务中的违规操作行为,未来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管理规范。
10月28日,银监会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强调“银行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并对个人贷款全过程进行规范,监管资金流向。
这是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之后,银监会今年出台的第三部贷款业务监管法规,也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此次出台的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与此前发布的两部法规在监管思想上保持了一致性,其核心就是针对银行的贷款全流程完善贷款管理制度,通过受托支付的方法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个人贷款被挪用或流入股市。
银监会在解释本次《办法》出炉背景时也表示,长期以来,各家商业银行之间对于个人贷款的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同时,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个贷业务违规操作现象,特别是“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危害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到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严格执行面签制度
目前,我国的个人贷款主要包括房屋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及部分银行正在开拓的消费贷款。此外,个体工商户申请的经营贷款也属于个人贷款。
本次出台的《办法》规定,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银行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在办理个贷业务时,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严防虚假按揭业务的发生。
一位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即使按照以往的规定,每笔贷款发放出去都必须有个名目,一定要把用途写清楚。但是,今年的贷款过于饱和,各家银行都在想办法把手里的钱贷出去,因此之前强调的“名目”就被淡化了,这样一来,就给了“假按揭”、“顶冒名”等违规操作一定的空间。银行放出去的贷款很可能被挪用到资本市场,并没有真正地支持实体经济。
“银监会发布这个《办法》还是想规范贷款的去向问题。”该人士分析。
今年以来,个人贷款业务发展非常迅猛。银监会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新增个人消费贷款650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917亿元。
原则采用受托支付
为了防止信贷资金外流,除了严格执行面签制度以外,《办法》还规定,银行发放个人贷款,原则上实行受托支付。也就是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
但是,对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或交易对象不具备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条件的,经银行同意,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采取受托支付的贷款,银行需在审核相关交易资料、凭证是否符合合同后发放资金,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贷后核查。
实际上,银行在执行个人贷款时,普遍已采取了受托支付,特别是房贷,借款人贷款购买新房时,银行都会直接将贷款支付给开发商;借款人贷款购买二手房时,银行则会直接将贷款支付给原房主。
“而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主要是更有利于监管信贷资金的流向。”上述银行人士表示。
银监会也认为,新规“虽然会增加银行业务操作的环节及人力成本,但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信贷质量将得到提高,综合效益也将得到提高”。
此外,银监会特别强调,该《办法》并未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只是重在对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因此不会对获得授信产生影响。
此次《办法》征求意见的时间将持续到11月19日。新规将自发布3个月之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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