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节能减排政策组合出台的关键之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而建筑节能是节能减排中的主要一环。
我国既有约400亿平方米的城乡建筑和未来将新建的200亿平方米建筑中,高耗能建筑所占比例非常大。
在这样的形势下,建筑节能对于建立节约型社会来说,刻不容缓。
而对于推动建筑节能来说,“两只手”的作用举足轻重,一是政府有形之手,一是市场无形之手。在目前的状况下,政府有形之手更应发力。发力既要激励政策也要行政力度,尤其行政力度很关键。
在全国节能大行动背景下,我们选取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四个一线城市,从四城市地政府部门在制定建筑节能目标、节能方案及具体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报道,以期对其他城市起引导与带动作用。
天津:启动亿元专项节能资金
据《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唐茜北京报道
“如果专业公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节能、节水审计,可以获得50%的财政补贴;建筑节能工作突出并积极使用新能源,列入‘十佳节能项目’还能获得20万~50万元奖励。”11月27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这是天津方面通过经济手段促进节能的又一实践。
记者从一份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了解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根据区内产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分批发布“重点鼓励项目名录”,并针对不同项目,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规定》中明确提出设立“泰达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每年预算为1亿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拨款、国家和天津市的专项资金、区内企业缴纳的排污费、国际组织援助和社会捐款。
这是我国工业园区中首个关于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定。
作为北方缺水城市,天津正积极吸引在水循环系统、开辟新水源等方面有经验的投资者。此前新加坡将与中国共同建设“生态城”落户滨海新区,其重要议题就包括分享在水资源管理、污染治理的经验,双方在“污水处理”、“海水淡化”项目上将有新的突破。
而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水资源优化及节约项目也已经成为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目前已经有13个项目进入“重点鼓励名录”,享受财政支持与补贴,其中涉及水资源优化及节约的项目有两项,分别是污水原位再生和区域蒸汽凝结水回收项目,按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单位获得30%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早在今年6月,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工程将有资格获得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天津市建委节能办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20项实施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均经过有关专家评选,一共获得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如今,新实施的《规定》在公用建筑节能方面也设立了激励机制。“无疑与上述措施一起成为驱动力。”
每年3月和9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将两次集中受理企业对该专项资金的申报,对“中选”企业和项目拨付款项。工程类项目将于2008年3月首次接受申报。
北京: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据《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马琳北京报道
“北京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将重点突破既有建筑的改造。”11月28日北京市建委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处处长祝根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财政支持等问题目前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正在讨论中。”
按照计划,北京市在“十一五”期间将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这4030万平方米中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13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2000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1200万平方米,经营性公共建筑500万平方米和居住建筑200万平方米。
目前,北京市正在制定详细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大型公建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预计详细计划年底前会向社会公布。据了解,改造主体分为民用、大型公建、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政府机构。在改造项目上也将进行拆分,将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及各系统,如北京市发改委在2008年将承担60万平方米的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和大型公建的试点改造。
目前北京市发改委已向社会公布了筛选后的3类17项新技术目录,准备2008年在全市推广,其中主要涉及绿色照明、供暖锅炉系统节能技术、空调系统节能技术、热电冷三联供技术、电机系统节能技术、高温空气燃烧技术等。
在具体实施节能改造方案中,区县政府的大型公建项目也将进行能耗监测与改造,摸清能耗状况为下一步改造提供技术支持。此次区县的大型公建能耗监测的资金将以区县政府投入为主,北京市会进行适当的资金补贴。
“在整改过程中,将采用市场化手段,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改造。在引入合同能源管理过程中,政府投入引导性资金,占比20%左右。”北京市发改委环资处处长杨智慧指出,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建,如写字楼、商场、医院等,经过跟踪与测算,它们约占建筑总量的6%~10%,但耗能却占到50%,整改的空间较大。但这些项目的节能改造资金无法全部由国家投入,必须寻找市场化途径,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这样还会获得中央财政的贷款贴息补助。
上海:制定“18325”任务
据《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刘笑一上海报道
今年,上海正在积极探索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的试点工作,并重点探索以市场手段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推进机制。“上海去年已初步提出‘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的新任务,其中包括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100%执行节能标准。”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孙建平称。
记者从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编制的《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中看到,上海市
“十一五”建筑节能的三大任务概称为“18325”,即预计总建筑面积达1.8亿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部执行节能标准;完成约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完成太阳能光热当量面积约250万平方米。
孙建平介绍,对于上海老建筑的节能改造,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上海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导则》。目前已选定徐汇区和长宁区的部分公房率先进行节能改造试点,改造后的既有建筑将实现30%的节能率。
而同时,上海对于新建住宅的节能要求更是早就提上日程。为摆脱住宅建设高能耗、高环境影响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上海将全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
“我们正在酝酿出台一份《上海市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指导意见》,将明确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后的降耗标准在6%~8%,并以此作为土地招标等的必要条件。”11月27日,上海市房地局住宅产业处处长李娟娟向记者透露。
李娟娟称,上海房地局将从土地出让、初步设计审批、新开工登记、商品住房预售、交付使用、企业资质等各个管理环节入手,研究整合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的管理资源,通过政策来构建全过程管理体系。
据了解,该份《上海市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指导意见》将在开发商进行相关规划时进行跟踪核查,并在商品房预售环节对其落实节能降耗的相关项目技术进行审核。
深圳:建立能耗监测平台
据《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刘晓云深圳报道
“我们已做好了具体的建筑节能可行性方案,对项目及资金都有具体的安排,这份方案已报至市政府审批,然后再上报建设部和财政部。”深圳市建设局某工作人员11月28日向本报记者透露,中央财政将拨出的6000万元资金可能明年才能正式划拨到深圳。
该方案是针对近日建设部和财政部把北京、天津和深圳列为全国首批三个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示范城市而制定的,由于深圳这个方案目前只处于上报阶段,该人士不肯透露具体细节。
作为建筑节能监测示范城市,在建立能耗监测平台方面,2007年底,北京、天津和深圳要完成至少20%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并实现实时动态监测。到2008年底前,三城市要完成重点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其他省市根据试点情况,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推广。
“节能是法定的责任,为推动更低能耗(节能65%以上)、太阳能建筑应用示范的建设等,深圳采取了很多鼓励措施,比如深圳市的‘墙改基金’,就是对节能65%以上的示范项目、太阳能应用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进行补贴,还成立了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科研、推广应用、示范等。”深圳市建设局局长李平说。
深圳市建设局同时还对外透露,《深圳市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也即将出台。到2010年,深圳所有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12层以下建筑必须配备太阳能热水系统,用电超定额将征收用电附加费。
按照即将出台的《规划》,深圳市所有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其中10%的新建筑达到节能65%的目标。同时建立建筑用能管理体系、能耗实时统计与监测体系,完成现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110万平方米。
而推进太阳能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则成为《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按《规划》规定,新建12层以下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住宅建筑必须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集热系统;12层以上的住宅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风能、生物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综述
节能一票否决制考验地方政府
建筑节能的一票否决制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省市,就视为没有完成节能任务;二是对节能考核的情况、最后的结果要转给干部主管部门,把它作为政府和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
上述掷地有声的言论来自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国新办介绍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时发表的。这次新闻发布会预示着“十一五”节能减排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这也意味着节能将从口号真正变成行动。而在行动中,力排各地政府的行政迟缓和干扰已成重中之重。
建设部科技司司长赖明也在近日召开的推动建筑节能会议上明确指出,在政策及资金的双重支持下,下一阶段建筑节能的突破将从行政方面展开。
瓶颈
11月27日,唐山市建筑节能办在为12月上旬召开的供热体制改革及既有建筑改造工作会议做准备工作。由于唐山市目前承接着国家一部分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工程,包括中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世界银行支持的热改项目等。这些项目的存在及政府的关注,使唐山市成为目前在建筑节能方面少数运作较好的三线城市。
但在更广的层面上,国内诸多城市的建筑节能处在不及格的水平上。
作为技术专家,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主任刘俊越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参加了建设部开展的建筑节能检查,检查结果发现存在的问题相当多。“从存在的问题来看,证明行政监管是缺失的。”刘俊越说。
之所以这样,用一位接近建设部人士的话来表述:“尽管有激励政策,有法规,中央一级政府对建筑节能很重视,但很多地方政府并非如此。有的地方处在应付状态,有的地方还存在重开发建设轻节能的现象,还有一些地区存在对建筑节能工作认识不到位、行政不作为、忽略节能法规等现象。”
突破
检查中发现的这些情况成为中央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而改变一些地方政府的态度必须通过行政干预。
今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要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11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中也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节能减排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负总责,加强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工作。
在地方行政方面,也在着手推进。南京已经推出了《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在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南京市市域范围内、2007年5月1日后新开工或进行销售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也应当将所建、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施工现场和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各区县建设、建工、房产管理部门依据本意见对所辖范围民用建筑节能公示进行管理、统计和检查监督。如果没有及时公示,相关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还将依法予以处罚。
“这一《意见》很快得到了建设部的转发,认为操作性较强,要求各地参考。”建设部科技司节能处处长梁俊强说。
而深圳作为在建筑节能方面执行得相对好的城市,则有自己的做法。“现在深圳有关建筑节能相关的环节已经进行了配套,相关的责任人也进行了明确。开发建设的项目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不予验收,并且不罚款,杜绝交点罚款就过关的现象,要求开发商必须进行整改,包括有的项目在建成后还要进行改造,目前深圳的项目在节能方面做得很好,行政的力度是非常有力的。”刘俊越说。(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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