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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云:政策制定者不能再摸着石头过河了

(2006-10-16 14:27:59)
分类: 新闻人物

据 《中国房地产报》 葛云 /文

 

           有的时候,心理学家发明的定律比经济学家的还好用,比如英国心理学家P·萨盖的手表定律就很让人受用。它是说,只有一只手表,可以知道是几点,如果有两只或者两只以上的手表,反而无法确定是几点。对于这个定律,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不能用多个价值观左右一个人的人生,可以放到管理领域用来告诫多头领导的不当,也可以用来说明多重标准对于企业或行业的危害,甚至还可以对朝令夕改的经济政策做一些告诫。

           最近正在公示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提出,将在“十一五”期间,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保障范围,探索构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三层住房保障体系。这是非常顺应民意并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提法。同时,真正引起不少人讨论的是其中转变经济适用住房流转模式的思路。之所以说是“思路”而不是“规定”,是因为措辞中用了“探索”二字,并且在公示期间尚有讨论余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这无可厚非,而拟建立政府回购式的“内循环”流转模式,则触动了大家的神经,包括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也包括正准备买的。

            这里要说的是,如果有一只手表已经相对准时,并且没有坏,另一只手表是不是一定要派上用场呢?

            前一只“手表”指的正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曾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住满5年和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流转问题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满5年的,可按当时市场价格出售,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由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购买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若出售后,该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应该说,以上规定从目前来看还是很具生命力和可行性的。尽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执行中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不得不承认,如果能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流转,经济适用住房的买卖是很难对房价高企承担什么责任的,反而可以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而所谓的违规买卖、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是执行和监管的腐败与漏洞所致,应该在供应源头的政府部门和流转环节的二手房交易机构的监管上下功夫,而不是经济适用房的流转政策有什么问题。

             如果实行一刀切的政府回购制,结果会怎样呢?可能可以暂时更大范围地抑制住经济适用住房的流转,很多人宁可出租,也不会卖给政府,除非政府可以出一个相对理想的价位,哪怕低于市场价。原价收购会有几个人愿意卖呢?就按目前政策执行来看,人们也往往选择住够5年再卖,期间如有变动,宁可出租。如果这个新规定是为了挡住那些想囤积经济适用住房的炒房人脚步的话,表面看起来似乎有些道理,但仔细想来,又觉得多此一举。因为按照新的购买规定,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只有拆迁户,按道理来说应该非常单一和严格,这在最初就已经可以把靠倒房子为生的炒房人划在门外了。如果还有值得担心的地方,恐怕就是我们那些工作人员的审查态度和作为了。据我所知,在美国,这种涉及到严格审查的环节,他们的审查人员是有义务入户认真调查的,和“扫街”差不多,而在我国,连基本的抽查都很难做到,更无法想象尽职尽责地入户调查了,但显然我们缺的不是人手。

             所以,严格执行好当下的政策,已经可以起到很好的管理效果,多一只手表只会让目前的状况更加迷茫。而且政策制定者不能再摸着石头过河了,对于今天来说,制定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并非难事,修修补补、不断完善总要好过朝令夕改。如果用这只新手表来代替原来的那只好手表,所起的作用只是加剧了人们的不满和迷茫,不换也罢。更要命的是,中国的事往往溯及力很强,过去参照老规定行事的人和新规出台之后行事的人,一般会被“一视同仁”,这叫公平还是不公平呢?如果从新规拍板那天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才按新规办事,也许大家会觉得公平一些,但两个手表的同时存在早晚也会导致新麻烦。总之,最好的办法还是莫过于不要那么轻易换掉一个还不算坏、但执行仍有很大加强余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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