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房地产报》 尚东 宋振庆 编译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当中,180多个成员国有130多都实行对外资限制的政策。据专家介绍,世界各国对外资投资本国房地产主要限制在于投资区域、购买面积、购买金额、购买用途、持有比例、转让时间等方面,还包括对房地产投资收益征税、国内信贷融资限制、外汇汇兑等管理措施。
比如阿根廷、爱沙尼亚、墨西哥、土耳其等国限制非居民投资或购买房地产的区域,对边界、海岸线或军事用途区的土地及其地上附属物的投资有明确的规定;塞浦路斯、新加坡、波兰都要求对超过一定面积、规模的房地产进行审批;澳大利亚、埃及等国的法律规定,持有房地产满1~5年以上才可以交易。此外,一些国家对非居民投资还设有禁止性条款。
2005年7月,外管局综合司政策研究处温建东博士曾在《国际金融研究》杂志上撰文指出,大部分国家的管制都主要集中在上游交易环节。如澳大利亚强制要求非居民离开时必须立即出售所购房产,巴基斯坦只允许专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非居民在当地出售,西班牙、保加利亚对非居民大额出售或超过一定标准时,要求有事前的报备。还有一部分国家则以紧守汇兑作为最后闸门,不仅关注流入环节的限制,对非居民资金汇出也有一定要求。
美国限制外资投资不动产
美联邦政府对外资一贯采取倾向鼓励的中立政策。普遍开放的经济制度加上国民待遇原则的实行也促进了外资的流入。不过,优惠的鼓励政策也并非意味着外资就可以畅通无阻,美国对外国在美的投资也设有不少限制。
在房地产方面,美国对外资的限制是比较严格的。美国原则上限制外国人对不动产拥有直接所有权,不过不少州对外国人购买不动产都没有限制或要求履行报告的制度。除此之外,美国在航空、通讯、水电、土地、航运等多个方面也都对外资有着不同程度的限制。
印度限制外资购完整商业项目
据印度官方统计,2005年印度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达65亿美元。这一成绩直接得益于印度当年2月出台的一个外资政策。
2005年2月,印度政府宣布允许100%海外直接投资(FDI)进入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领域,以刺激对重要基础设施的投资。允许外资进入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写字楼、酒店、度假村、医院、娱乐场所及教育设施。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大印度吸引外资的力度,扩大吸引外资的行业。在新政策的推动下,海外投资商开始进入印度市场,使外资额大幅增加。
然而,海外投资者仍不允许在IT工业园及其他特别指定地区以外的地方购买完整的商业项目。
印度在经济自由化、降低关税以及对外资开放产业投资方面比中国落后大约12年,一直以来,为保护本国金融业,在市场准入规定了较多的条件和限制,表现为限制外国金融机构的数量,或限制某个分部门的外资总额。印度每年只颁发12个外国银行许可证,外国银行的资产不能超过整个国内银行资产的15%;1996年以前,印度外资银行的控制率几乎为零。
俄罗斯对外资的准入条件
根据《俄联邦外国投资法》,俄罗斯的外资政策,无论是从国民待遇,还是从投资比例、投资范围等方面来看,为吸引更多外资流入本国,都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优惠措施,而限制却很少,就连俄罗斯总统普京此前紧抓不放的国内石油天然气资源控制权,也由于近日签署取消对外资入股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所有限制的法令而得以解除束缚。
不过,俄罗斯政府对外资进入还是有一定准入要求的,比如,由俄联邦政府或由其授权联邦机构规定外资参股(投资)在具体项目投资总额中的最高限额,或者规定从事特定活动经济组织的法定(合股)资本中参股(投入)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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