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在旅游景点涂鸦,一直是饱受诟病的国人素质问题。这一次,这一问题,因一名初中生进一步升级,他居然涂鸦涂到了埃及3000多年的神庙浮雕上,还留下自己的大名“丁××到此一游”。
这确实是一个反思涂鸦不文明行为的好机会。舆论可就此追踪埃及方面有无相关的法律,对涂鸦者进行怎样的处罚,也可调查各个旅游景点被涂鸦的现象,探讨治理这类涂鸦的办法。然而,观察这起“涂鸦”事件的走向,却逐渐演变为舆论对小丁个人的公审。据报道,有网友对涂鸦者进行人肉搜索,并将其信息公开发布;有网友攻击其所在学校的的网站,黑为“丁××到此一游”,还有很多记者去丁家堵门,吓到了家里的老人,影响了丁家正常的生活。
我不认为这些做法对反思涂鸦行为有什么好处,从本质上,这些做法与涂鸦行为没有什么两样,也是违法的。网友们以“正义”之名,“成功”地把这件事弄成一地鸡毛。
其实,小丁已经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而他父母已经向公众道歉,丁父丁母认为,孩子犯错误,主要责任在大人监护不到位,此前也没有教育过他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他们向关注此事的人道歉,也向埃及方面道歉,希望大家原谅宽容孩子,给孩子改错的机会。客观而言,丁父丁母的道歉是诚恳的,舆论也应该不再盯着小丁做文章,毕竟他还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初中学生。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未成年人的信息,是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的。不管公布者出于何种正义,都无法改变其行为的性质。因此在这一事件中,人肉并发布小丁信息者,都涉嫌违法。而作为媒体,根据人肉搜索出的信息,到其家里去采访,就更过分了——怎能以此事打扰其家人?
说到底,如果一国没有法律,涂鸦行为还只是不文明行为,不会受到法律惩罚,而针对涂鸦者的不文明行为的种种逾越法律的声讨,是违法行为,某种程度比涂鸦行为更为可耻。要营造一个守法、文明的世界,每个公民必须注重自己行为的底线。
也许声讨的网友、媒体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种种行为,恰是涂鸦等行为广泛存在的基础。整个社会并没有明确的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法律的问题、道德的问题纠缠不清。假如大家对这类行为真的义愤填膺,那么,就应该从自己做起,遵守道德规范、法律规范。当你以违法手段去批评一个违法、不文明行为,原来没有底气的涉嫌违法者,反而不买账,你的行为也好不到哪里去,凭什么来批评我?
这起涂鸦事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还与涂到国际上有关,很多人认为这大丢中国人的脸,于是很生气,要找这小子出气。这也是个体和集体的错位,小丁涂鸦是他个体的事,这与中国人的脸面有什么关系?长期来,我们总会把个体的行为上升到群体的高度,老是对个体进行爱集体之类的空泛教育,殊不知,这淹没了个体的意识,也让集体形象变得很模糊,每个人的行为代表他个体,他首先要对个体负责,如果每个个体能约束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不也让整个群体文明程度、法治程度提高了吗?有意思的是,那些高调声讨小丁者,满脑子是国家形象、国人形象的概念,一心想维护形象,可他们做出的行为,却是损害形象的,甚至连合格的公民都没有做到。这不是讽刺吗?
类似的事情,近年来并不少,开始大家还稍有理性,而逐渐演变,就成了闹剧,一起违法事件,或者一起没有道德的事件,往往以新的违法事件和更没有道德的事件达到高潮。这是十分值得深思的。
后一篇:用长效机制保障“流浪孩子回校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