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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男女儿童智力发育速度不同,男童普遍晚于女童2年左右,同性学童之间也有智力发育差异,因此全国统一规定男女儿童7周岁入学违反教育规律。建议女童可在6~7岁入学,男童可在7~8岁入学。现在大学招生女生普遍高分于男生,需反思。”9月24日,北京大学教授吴必虎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发表观点,认为男孩应该比女孩晚入学。(现代快报9月27日)
对儿童入学年龄实行“弹性”要求,而不是一刀切地要求满6周岁,早在2008年前就有专家提出,此次吴教授再提男女生入学实行不同的年龄要求,只是进一步顺应时下“男孩危机”这一热门话题,其建议相比弹性入学来说,并没有进步,反而有退步——弹性入学,是指根据儿童心智发育情况“因人而异”自主选择上学时间,而他的建议则一刀切把男生和女生区别对待。
在“弹性入学”都难以做到的情况下,我不相信对男女童实行不同的年龄限制,会有可能实现。在美国,儿童进入小学的年龄为5到7岁之间,由家长(监护人)自主选择,这一制度之所以能实现,主要在于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入学时间时,基本上能做到尊重孩子的心智发展情况,不是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孩子。而我国则不同,目前,在“不输在起跑线”口号的蛊惑下,一些孩子一岁不到就开始了早教,一些父母为了“孩子一满6岁就能入学”,甚至将孩子的出生时间提前,把预产期在9月的孩子,提前在8月“剖腹”产出来。
此前在我国社会引起讨论的弹性入学,也主要是针对提前入学而言的,2009年,就有家长上书教育部,称自己的孩子已经读完幼儿园,只有一两个月,甚至几天,就年满6周岁,却不能进入小学,得再等一年,希望教育部门能人性化处理。
相对于提前入学来说,推迟男童入学时间,还面临法律问题。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依照这一规定,对于年满6周岁的儿童,父母(监护人)必须送其上学,否则就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而这一规定却没有指出父母(监护人)不应当送没有年满6周岁的孩子上小学。换言之,提前送孩子上小学,并不违法,而拖延不送孩子上学(除特殊情况外),则是法律不允许的。
为此,要实行女童6~7岁入学,男童7~8岁入学,不但遭遇父母教育观念的问题,还必须修订《义务教育法》才能得以实现。在笔者看来,与其对男女童区别对待,还不如实行弹性入学年龄限制,因为每个儿童的发育情况不同,不能简单地按性别一刀切,而就是如此,还得通过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让家长有健康的教育观和人才观,这其实才是导致当前存在男孩危机的关键所在。
我国当前的教育,不管对男生还是女生,在应试教育体系之下,其实都只有知识教育,而没有公民教育、人格教育、心理教育,这种教育的缺失,在男女生身上都有体现,只不过男生表现得更为明显,只有打破单一的评价体系,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把学习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才是应对危机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