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家长委员会糊里糊涂继续尴尬
(2012-09-27 07: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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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在节目录制现场,制作方播放了一段视频,介绍某校的家委会,每天轮流组织两名家长参加学校上学时的执勤,提醒小朋友走路当心,不要滑倒。对于这段视频,在场的家长有不同的意见,有的家长认为这种形式很好,家长出力共同办好学校;有的家长则认为,这是学校在推卸管理责任,老师该做的事,怎么交给了家长?万一学生出了事,责任该如何划分,家委会又该如何维护学生的权益?
家长们的意见,都有道理,出现分歧,是把家委会和家长义工这两个概念混淆了。家长委员会是中小学设立的由家长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通过家长们民主选举委员组成,可独立进行决策,其存在的价值是落实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当然,家长委员会也可发动家长参与一些学校活动,但前提是家长自愿。
而家长到学校当义工,则是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学校的一些教育教学辅助活动。这与其他社会志愿者的性质完全相同,只不过有家长的身份。无论是在学生到校时参与执勤、维护校门口的交通秩序,还是在学生郊游时做老师的帮手,充当学生的导游,家长都不代表家委会,只是校方招募的志愿者。这段视频中的家长,其实就是义工。
把家委会和学校主导招募的家长义工混淆,这反映了我国中小学校方和家长对家长委员会究竟为何物,还不甚了解。近年来,我国一些中小学(幼儿园)成立了家委会,但家委会几乎都没有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监督的功能,等同于联谊会或“资源会”,家长委员往往也不完全由所有家长民主选举产生,一般来说社会地位较高;或者虽然由家长民主选举产生,却难以独立运行,活动常常听从学校的安排。这样的家长委员会所能起到的作用,往往是利用家长的资源和学校“联动”。某种程度上,把当下一些学校的家长委员会称作为家长义工联盟,更合适。
在国外的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事务,既有家委会的渠道,也有家长义工的渠道,两者不冲突。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参与重大办学战略的决策,出席学校制订与学生权益相关政策的听证,以及接受家长的举报、投诉,代表家长与学校沟通,维护受教育者的权益。由于在学校决策层面,家委会的参与体现了家长的意志,因此,家长对学校会有更深的感情,也对学校的难处有更深的理解,从而能激发参与学校一些具体事务的积极性,当义工就是一种选择。
若家委会无法实现上述功能,却由其出面发动家长参与学校的一些事务,就可能导致家委会的变异,使得家校权责不分。在大多数家长看来,这种家委会是“假委会”,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任务倒是派了不少。而在家长参与学校事务出现学生意外时,家委会的处境就更尴尬,是站在家长一方维护权益,还是把责任全部揽下?学校可能就会在这种情况下说,家长自己在场,出事与学校没关系。家委会由于“发育不良”,往往经受不了考验,这就是不少学校家委会成立时很热闹,初期也活动颇多,可过一阵后就归于沉寂的重要原因。
教育部今年3月曾发文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眼下,各地各校正在推进这项工作。从现实情况看,对于家长会该如何成立、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比较模糊。为此,有必要就家委会的基本功能、基本运作机制,对学校、家长进行一次知识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