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
(2012-07-17 06: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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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其实,我们在公办学校,已基本上做到了均衡,实现了就近免试入学,只是在民办学校还存在择校现象,但就是这少数的择校现象,却弄得整个社会很焦虑,义务教育均衡的工作也被否定。”最近,一名分管教育的官员向我抱怨,少数民办学校的择校问题,被社会的焦虑情绪放大了。
这位官员的感慨,是针对一些家长质疑民办学校的入学测试而发的。当地公办学校基本做到公平,择校主要集中于民办领域。在这位官员看来,如果家长不择校,上公办院校就可以了,而如果要去民办院校,肯定会遭遇学校的各种测试,对此,家长要有心理准备,如果又要择校,又反对民办学校的测试,那么,这只会增加焦虑而改变不了现实。因为面对择校需求,民办学校肯定要举行测试来筛选学生。
我赞成这位官员的说法,在发达国家,也存在着择校,但一般来说,由于政府保障的公办学校大致均衡,所以择校需求并不旺盛,只有少数家庭根据子女的个性、特点、兴趣,结合家庭的经济情况选择私立学校,对于这种择校局面,公众普遍接受。简单地说,就是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
但为何我国对于民办学校的择校,却存在焦虑呢?我想,这与三方面因素有关。
其一,很多地方并没有明确提出“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理念,而是以治理择校代替治理择校热。一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在治理择校热时,都采取出台禁止择校的文件的方式,包括针对民办院校的招生,也加以限定,诸如不得看竞赛证书,不得举行入学测试等等,这造成公众对择校的误解。择校从本质上说,是受教育者的一种权利,政府部门无权禁止,政府部门要做的是,引导家长的理性择校行为,即通过做好义务教育的均衡减少择校。假如政府保障的公办教育做到均衡了,且保障力度较大,还有多少人有择校的需求呢?
由于地方政府宣称要消除择校,所以,哪怕存在民办学校的择校,大家也认为不可接受。而实际上,比较理想的入学局面是,政府保障的公办学校做到均衡,由此减少受教育者的择校需求;如果受教育者有择校的需求,民办院校则为其提供差异化选择。
其二,各地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的办学质量差异比较大。在发达国家,私立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差别,通常不是基本办学条件方面的,而主要体现在不同的办学特色上。但在我国,目前普遍的问题是,公办学校相比民办院校存在较大的办学质量差异,因此,存在大量的“办学质量择校”,而非“办学特色择校”。由于担心子女进入一所一般质量的学校,今后处于升学的劣势,所以即便有就近免试入学的机会,但很多家长也放弃,宁愿去拼民办院校三十分之一的入学机会(有的学校只招200人,却有六千人报名),结果是,少数名校带动了整个地区的择校热,而这些学校为了选拔学生,也就不得不在测试环节做文章。简单地说,公办学校的均衡,不能是低水平的均衡,否则,就是做到均衡,但与民办学校的差异大,也改变不了择校的大局。
其三,政府保障的公办院校的比重还不够。随着《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各地都逐渐理顺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体制。其中,有不少地方,将办学质量较高的初中、小学转制为了民办学校,换句话说,“好学校”都集中在民办领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择校到民办,就成为了一个“笑话”,被认为是政府推卸均衡责任。
所以,要让老百姓理性地对待择校,需要政府部门在治理择校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时,注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应该有正确的治理择校热的理念。政府部门在治理择校时,不能限制受教育者的择校权利,也不能干涉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限制和干涉的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即便均衡情况已经很好,但只要有择校,就会遭到质疑。如果政府部门采取适当地方式治理择校热,就会引导老百姓认识到,一定程度的择校,是十分正常的,哪些准备择校的家庭,也应有相应的心理准备。
其次,政府部门应履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职责,一是缩小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质量的差异,包括公办校与民办校的差异,仅仅缩小公办校的差异,而不缩小公办与民办校的差异,择校热很难消退,二是扩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程度,做到90%以上的义务教育由政府保障,给所有学生平等的入学机会,如此,择校方可纳入理性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