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培训班属择校乱象
(2012-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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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据称,这样的培训班主要服务于当地民办学校招生。而对于民办学校“小升初”,成都市教育局曾明确要求,要减小集中面试或测试规模,禁止学校委托或变相委托各类培训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禁止学校举办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为此,针对培训学校的“红火”,当地教育部门有必要追查这些机构究竟与学校有何关系,是不是变相的“占坑班”?如果属于此类,不仅要叫停培训机构举办这类培训班,而且要追究相关学校的责任。
前不久,教育部就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提出八条措施,其中就包括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占坑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严厉查处学校和教师在举办“占坑班”过程中的收费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但是,“占坑班”并没有由此令行禁止,而是转入地下活动,以更隐蔽的方式继续发展。
这有两方面原因。其一,政府部门并没有严格执行禁令,对违规的培训机构和学校严肃问责,以致禁令成为一纸空文。其二,上述治理择校的方法,客观上说,只能治标,难以治本。
当前,我国各地都在倡导就近免试入学,纷纷出台规定要求初中校(包括民办初中)减少或者不能举行“小升初”测试。可问题是,在政府部门取消测试、严禁查看证书之后,可以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学校,在只招三四百人却有三四千人来申请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招生?如果没有测试,没有可供选拔的依据,会不会变为“条子生”的舞台、权钱交易的空间?某种程度上说,“占坑班”是限制分数择校、特长择校之后,学校能采纳、家长能接受的一种方式。
近年来,各地治理“择校热”,都宣称要减轻学生的负担、倡导素质教育。但客观而言,在各种严格的禁令之下,学生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家长的焦虑反而增加,择校的乱象也没有得到根本治理。究其原因,是有些地方政府没有处理好义务教育均衡、受教育者择校需求和学校自主办学三者之间的关系,没有在公办义务教育均衡上有多大作为,也未按《义务教育法》保障均衡资金。试想,当由政府保障的、超过90%覆盖率的公共教育逐步实现均衡,还会有家长那么热情地择校吗?
单纯的禁令难以规范择校,反而有可能催生更多乱象。政府部门只有切实履行保障与均衡职责,同时尊重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才能让择校逐步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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