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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喉”举报,记者历时半个月横跨四省市调查发现,武汉理工大学近10年来,通过廊坊硕士班先后向百余名无资格入学的学生授予了真实的硕士学位,并顺利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层层复查复审环节。这些涉嫌造假的学生中,如今有人已是处级干部,有人甚至官至局级。(新快报4月19日)
这真是一个洗白造假学位的“好办法”——拿着假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在职研究生班,再以假的“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及“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四证合一”去申请硕士学位,获得的硕士学位完全是真实的,且可在教育部网站上查阅。假的就这么变成真的。
武汉理工大学有关人员的回应是:“对于证书我们有责任甄别,尽最大能力去甄别,但从证书本身上甄别难度非常大,我们看不出证书的真假,也没有充足的理由要求每个学生进一步证明证书真实性。”这简直是一派胡言,难道一个学生拿着伪造的证书来报考,看上去是真的,就可以了?四个证书都是假的,也能通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委员们的火眼金睛,这种系统的造假,不是学校主动参与、主导,怎么可能发生?或者换一个问题,任何一个人拿着假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来求职,武汉理工大学根本就不去审查真假,就视为其是硕士、博士并录用吗?
在信息时代,要审查一个证书,尤其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国家级证书的真假,实在太容易了。除了可直接通过授予单位、考试组织部门审查之外,还可以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学籍和学历查询。可以说,只要稍微负责,就不可能有漏网之鱼。而按照有关规定,作为研究生培养机构,其有责任去审查学生资料的真假。
据媒体报道,这些涉嫌造假的学生中,如今有人已是处级干部,有人甚至官至局级。这给大家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间。近年来,一些高校就拿学位资源与官员、老板共享,存在十分严重的权学交易——在学校一方,由此可以获得人脉资源、课题资源以及不菲的经费,在官员一方,则可获得晋升的砝码,而老板们也籍此装点门面——前不久,西南交大清退超期博士,其中相当数量就是官员。在全日制研究生很难再混下去的时候,在职研究生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就成为新开发出来进行权学交易的领域。在这种交易中,教育与学术的尊严荡然无存。
对于这起系统性的造假事件,我国教育部门应该启动调查。应该就每一个授予硕士学位学生的入学资格、学习经历、课程考试、专业成果、论文写作,以及两门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全部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严肃的处理,不但要取消造假者的学位,而且,应该追究每一个环节、所有参与造假者的责任,如果涉嫌犯罪,还应该纳入司法程序。对于官员参与造假,应该在取消学位之后,进行行政处理。广东省纪检部门去年撤销博士学位论文被查实抄袭的广州体育学院院长的职务,这应是对于学历、论文造假者的基本处理办法。
这起事件,也再次表明我国高校的“学店办学”思维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已经形成造假授予真文凭的利益链。有舆论就此建议,应取消在职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认为其是制造假的真文凭(文凭是真的,但获得的过程全是假的),滋生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的温床。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作为一种鼓励终身学习的方式,取消在职研究生或者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并不符合终身学习的方向。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的大学没有现代大学制度,因此人才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这类本应该实行教育管理、学术管理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已被行政和各种利益因素操控,不再执行教育标准和学术标准,学校的学位委员会,沦为摆设与工具。造假授予文凭,只不过是实现某些全体特殊利益的一种手段而已。
另外,学历造假与“文凭工厂”事件接连发生,也与我国的“学历社会”有关。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授予体系中,人才的招聘、管理和使用,都把学历作为十分重要的指标,这让一纸文凭的重要性远高于能力与素质的重要性。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这再与高校的行政化结合在一起,是难免出现假的真文凭乱象的。所以,要让大学不堕落为“文凭工厂”,从根本上说,必须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对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纲要》都有明确的描述,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到,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而国家《人才发展纲要》指出,“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因此,切实两个纲要的精神,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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