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成果“下课”,需学术共同体“上课”
(2012-04-09 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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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卷烟技术入围科技奖,再次引发社会关注。4月8日,中国科学界的门户网站科学网,以编辑部的名义发表了一篇《征集签名抵制卷烟技术入选科技奖》的博文,建议通过签名者的努力,促成国家禁止烟草技术申报各种科技奖励。除了网络签名征集活动外,钟南山、秦伯益等数十位知名院士专家正起草公开信,希望促使国家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从更高层面上关注公众健康。(新京报4月9日)
媒体能主动站出来,征集签名,这反映出对学术公共事务的责任心;而院士们集体发表公开信,打破了过去的“沉默原则”,显示出学术良知。然而,媒体征集签名,说到底,只是舆论监督与评价;院士联合发表公开信,也是在借舆论向有关部门“施压”,而不是按照学术原则,由学者的提议,启动相关的学术议程。
这就是我国烟草项目居然要被授予国家科技奖励,烟草集团下属研究人员居然被当选为院士的根本原因:缺乏学术共同体评价、管理机制,对学术实行行政管理和评价。目前由科技部门主导的国家科技奖励,本质上就是学术行政评价,因此,其关注点并不是学术贡献,而是学术利益;而这一评价结果,往往又被其他学术评价视为十分重要的学术成果和贡献,因此,后续的学术评价,也就难逃基本的行政框架,包括院士评审,其依据往往是候选人是否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这样的因果循环,也让这次要发公开信的院士们颇为尴尬。去年底,新增院士名单公布,“烟草院士”谢剑平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不少人士建议重新进行评审,可事情不了了之。如果我国的院士评审,不受行政因素影响,完全实行学术评价,那么,对此有意见的院士,完全可联名提出重审的动议,而工程院必须受理动议,进行学术调查,做出处理。可遗憾的是,院士的评审,并非独立的学术评价,而科学院、工程院,也非纯粹的学术机构,所以,就是院士们有意见,也无法将这一意见,体现在学术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在这种情况下,院士们连科学院、工程院内部的事情都无法解决,现在发公开信,让与两院“行政平级”的科技部,调查烟草项目入围评奖,就令人感慨了——假如工程院去年底重启对“烟草院士”的评审,取消了其院士头衔,并进而展开学术伦理讨论,在学术评价中确立基本的伦理原则,那么,还会出现烟草项目再入围国家科技奖评选的例子吗?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科技奖的评审,按道理,相当数量的院士会是评审专家,那么,这些评审专家又是按照怎样的原则,授予烟草项目国家科技奖励的呢?这一基本问题不解决,即便这次烟草项目没有最终获奖,但由于评审的基本机制未变,类似的事情还会再次发生。而眼下媒体征集签名和院士发表公开信,都可能只是在媒体上一时热闹,而无关学术管理、评价的大局。而且,就是最终烟草项目没有获奖,而不能表明这是学术力量的胜利,因为入围者本就可能不获奖,决定其不获奖,还是行政力量,而非学术力量。
从这一意义上说,比抵制烟草项目更重要的是,应当启动学术共同体建设,实行学术管理和学术评价,为此,媒体的监督和院士的呼吁,应该朝这一方向着力。只有建立学术共同体,对学术的管理和评价,才能纳入学术轨道,坚持学术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