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概念不重要,延长免费年限是关键
(2011-11-24 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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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到2015年,全省各县(市、区)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这是日前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但是目前社会呼声很高的延长义务教育到12或15年的意见,并没有在规划中予以明确,12年或者15年义务教育,依然只是一个难圆的梦。深圳市正在制定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这个梦会在深圳实现吗?(深圳晚报11月21日)
就在一个月前,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创新促进条例(草案)》议案,其中提出,深圳将探索将学前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这一度让深圳人觉得15年义务教育梦快要实现,也引起全国的广泛关注。但深圳教育局的表态,似乎又让大家觉得梦想有些遥不可及——教育局强调,义务教育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均衡性四大基本特征,有别于免费教育和普及教育。简而言之,目前“深圳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条件尚不具备”。
在笔者看来,“义务”概念其实并重要,关键在于延长免费教育年限。如果深圳能实现15年免费教育,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一样,何乐而不为呢?
确如深圳教育局所称,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有着诸多问题纠缠,首先,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是9年义务教育,如果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就牵涉到立法问题;其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一旦将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就要求适龄儿童必须接受学前教育,以及16~18岁的初中毕业生,必须接受完高中教育才能找工作就业,否则就被认为是辍学;再次,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首要责任是保障均衡,目前9年义务教育均衡都存在很大压力,区域、校际差异巨大,要在高中教育推进均衡,难度可想而知。
抛开义务教育概念,延长免费教育年限,则可以避免这些纠缠。而对于老百姓来说,得到的实惠是一样的,如果免费再加普及,除了强制性和均衡稍微不足之外,其他的完全一样: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免费。事实上,延长免费年限,某些时候比提“义务”概念,更能反映实际问题,我国推行了几十年的义务教育,可直到2008年才实现城乡全免学费的真正的义务教育,而就是在免除学费之后,由于择校热的存在,择校费远高于学费,老百姓的上学负担依旧沉重。如果义务教育年限延长了,但没有实质,只是“名义”的“义务”,还不如免费教育实在。
从我国已经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地方看,其实提的都是延长免费教育概念,而没有涉及义务教育,因此,公众的关注点不妨转移到推行15年免费教育上来,对此,政府部门还有理由认为问题复杂,条件不成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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