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现象将使中职成为劣质教育
(2011-09-27 0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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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小余初中毕业进入职校,入学第6天即从学校所在地贵州贵阳远赴广东东莞“顶岗实习”,在一家电子厂流水线上一干就是7个月。第一个月拿了100元,第二三个月各150元,第四个月200元,第五个月180元,第六个月330元,最后一个月200元——7个月总共收入1310元。这样的“顶岗实习”,几乎占据了她3年学习生涯的大半。那段时间,她自称“学生工”,第一次被学校组织去打工时她年仅17岁。一周前,她和其他68名“学生工”一起委托律师,为那段“不明不白”的3年时光“讨公道”。(中国青年报9月25日)
根据2005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联合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是培养中职学生的重要环节,但同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且“总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以‘半工半读’模式实习的学生,在保证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劳动与学习时间。”
然而,现实之中,顶岗实习从学生一进校就安排的并不鲜见,针对这种现象,2007年10月,教育部曾印发《关于禁止学校非法组织和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的通知》,明确规定中职一年级学生不得安排顶岗实习。如果媒体报道查证属实,上述学生被派出“顶岗实习”之际,正是教育部下发通知之时。可见,一些地方、学校根本没把禁令当回事。
我国政府在发展中职教育方面可谓不遗余力,推出了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吸引初中毕业生选择中职,目前,中职教育规模已经达到在校生2238.50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7.78%。如何给这些学生确保质量(还并非高质量)的中职教育,不但关系到这些中职学生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我国中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以及整体教育战略发展。近年来接连曝出的中职“学生工”事件——今年初,有媒体报道,广州市一家规模较大的世界500强企业的子公司,使用实习生多达1200多名,人数竟超过了正式员工。实习生每月高负荷加班上百个小时。据调查,一些企业在用工短缺时大量滥用实习生的情况并非罕见。——令本来就处于“低人一等”地位的职业教育,雪上加霜。如果中职生长期“顶岗实习”、充当廉价劳动力这种情况,得不到有效遏制,中职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将更加低下,而由于其本身教育的“空心化”,将成为劣质教育。
中职廉价“学生工”的出现,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其一,一些中职办学者,办学的宗旨,就并非出于教育,而是看中了这背后的利益,除了可享有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之外,还可利用各地的“用工荒”、“民工荒”,把中职学生作为劳动力输出,从中牟利,这就把“中职学校”变成了“中职劳务输出基地”了。
其二,一些地方政府重视中职规模,而非中职办学质量,近年来发展中职作为一项政府主导工程,是纳入政绩考察的,因此,一些中职学校的师资严重不足,只能采取实习再实习的方式进行“教学”,另外,只要能招到学生,尽快扩大规模,地方政府甚至对中职校的违规做法,不闻不问,其中包括传销式招生、虚假宣传等。这些办学的漏洞很容易发现,比如,有的学校打着免学杂费、生活费的旗号招生,从办学的基本逻辑分析,就必然会把学生作为劳动力,克扣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否则,学校的办学经费从哪里来?怎样维持生存?可地方政府却任其发展。
其三,一些地方政府不但不制止违规办学,还出动从经济利益因素出发参与中职实习运作。这包括从发展当地经济计,主动发文要求学校组织中职生去某工厂实习,有了这一“尚方宝剑”,学校自然大胆地送低年级学生,以及超时让学生“顶岗实习”;从教育开源节流计,纵容学校乱组织实习,乱收费,因为学校收费多,政府也就可减少对中职学校的投入,还可从中分一杯羹。
对于中职顶岗实习的乱象,必须严加治理,否则,国家多年苦心经营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将受到沉重打击——越来越多的家长,会担心自己的孩子,进入这些学校之后,根本接收不到任何的教育,而被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现在一些地方已出现家长对中职的“恐惧”以及中职“普高化”,按普高方式以赢得家长的信任;而每年几百万中职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如果他们在三年中职中,从事的就是简单的农民工劳动,没有学到任何知识和技能,这怎能成为新一代的产业技术工人,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成为制造强国,提供支撑呢?
为此,需要重新审视我国发展中职教育所采取的战略,同时明晰政府和学校的不同责任。首先,发展中职不可急功近利,如果仅仅追求规模,且把规模作为政绩,就会严重误导中职发展的方向,催生各地的招生和管理乱象,这反而会快速降低中职的品质。这需要我国政府调研中职发展中的问题,采取切实对策。其次,要改革教育管理制度,推进教育的管评办分离,政府可作发展中职教育的规划,但落实则应该尊重学校的自主权,政府部门将承担公办中职教育举办者的投入责任(民办中职校的补贴责任),以及所有中职学校办学的监管责任,而学校的具体办学,则由中职学校负责。再次,加大对中职监管失责的问责,对中职违规招生、违规组织学生实习,这必须追究责任,保护学生权益,同时,还应该对一些地方再三发生类似事件,追究作为监管者的政府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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