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准生证”,为何还要等“招生证”
(2010-10-20 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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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9月30日,南科大校园建设正式启动,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当时透露,不久前教育部已经正式批准南科大筹建,这也意味着望眼欲穿的南科大终于等来了“准生证”,只要经过一定的筹建期,就可以转正了。然而,朱清时近日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感叹连连,“我现在才知道,我们拿了准生证,还是不能招生,还要等。”“招生的程序,说简单就简单,本来这个事情是极容易的,现在很难说了,还要等批准。”(南方都市报10月19日)
有了“准生证”,却受困于没有“招生证”,可能出乎大家意料。按理,“准生证”与“招生证”应该是一块儿“颁发”的,就像生孩子,你总不可能准生之后,又告之:生头部要批准,生身体还要批准。其荒谬性不言而喻。
但是,这荒谬的事儿,在当下的教育管理环境中,却也是十分正常、在“意料之中”的。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依法设立的高等学校,将依法拥有招生自主权在内的7项办学自主权,其中,关于招生自主权的描述是这样的——“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但是,《高等教育法》颁布至今的10多年里,我国高校没有拥有一项自主权,目前我国仅有80所高校拥有5%自主招生权,而每年的自主招生方案,仍旧要报批。也就是说,高校要进行招生、专业设置、学科调整、机构调整与人事改革,都是需要一项项上报、一项项等待管理部门审批,再“授权”的。
在笔者看来,以去行政化、去官化为标志的南科大诞生于国家整体推进面向2010年的教育改革的背景下,而这次全国教改,也将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作为改革重点,因此,教育部在批准南科大设立时,按照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模式,试点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可谓“天时,地利,人和”。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教育部并没有采取这种做法,只是给南科大以准生证,并没有说这样的大学,就完全自主办学。这无疑让大家对其推行去行政化改革,充满担忧。
当然,或许教育部对高校怎样自主办学还没有想清楚,以招生而言,目前实行统一高考集中录取,如果高校实行自主招生,选择无非有二,一是打破统一高考,即高校可自主举行考试;二是打破集中录取,即高校可以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但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如果政府部门还是采用传统的行政思路管理大学,就必然涉及如下关键性命题:南科大这样的学校该列为哪一个批次?是否允许南科大这样的大学,提前招生,或者不纳入集中录取?
由此可见,教育部门实际上还没有真正转变行政思维。在改革思维之下,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坚定地放权,不再考虑怎样将大学纳入集中录取,设定所谓的录取批次,而应着力监管大学是否有《大学章程》,培育大学公平竞争的教育环境,把包括招生自主权在内的一系列属于大学的权力全部交还大学。这是我国新一轮教改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面对如此现状,从积极角度分析,南科大在诞生、成长中遭遇的每一个问题,或都具有突破意义——她在给政府部门“出难题”的同时,会督促政府部门一步步转变管理思路与工作方式,由此推进放权进程。令人焦虑的是,假如政府部门并不理会这些“难题”,而尽力采取过去管理大学的方式,用一个又一个证书的审批,把南科大的成立、发展,纳入传统模式,这将是南科大的杯具,也是我国教改的杯具,去行政化、去官化就成了不可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