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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该执行《拼写规则》?

(2010-10-19 07: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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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1017日表示,《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以下简称《拼写规则》)即将出台,此规则将明确规定,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方式予以统一,要求姓在前名在后。(新京报1018日)

 

早在1976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就曾制订《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拼写法》指出,“中国人名分汉语姓名和少数民族语姓名。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姓名,汉语姓名按照普通话拼写,少数民族语姓名按照民族语拼写。”对照《拼写规则》与《拼写法》,意思大致不差,基本的精神都是“姓在前名在后”。但是,这两者有很大不同,《拼写法》只是一个“推荐性文本”,即大家可按照这种方法拼写人名,并不是要求强制执行的规则。而《拼写规则》则无疑是“法规性文本”,一旦通过、出台,是要大家必须执行的。

 

对于这样的变化,一直呼吁加强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范的专家,是乐意见到的——过去20多年中,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加,使用人名拼音的场合越来越多,虽有权威机构推荐的拼写方法,但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则”,导致人名汉语拼音拼写很混乱,用李司长的话说,就是国际场合的运动员和国际会议上的学者姓名书写都有这个问题,把外国人也搞乱了。但是,如果将“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法”上升为“规则”,必须解决适用范围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拼写规则》可以出台,但适用范围不是强制要求每个公民,而应是图书、期刊、报纸、电视等出版机构、新闻机构,以及对外交往的文书、国际学术会议等。从公民个体看,使用怎样的人名汉语拼音拼写办法,是个人的权利,只要不影响日常生活即可,而且,从约定俗成看,为交往方便,没有规则,大家也是乐于采取彼此接受的拼写方法的,对于已经习惯的方法,没有必要修改。

 

但在涉及出版、学术交流等方面,统一的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是有必要的。事实上,现在出现人名汉语拼音拼写的混乱,不在于日常生活,而在于公开出版物、公开场合中,没有统一规则,甚至有的拼音拼写要求,制造了这种混乱。以教育部自身为例,1998年教育部办公厅(当时还是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该规范对“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明确要求,“英文摘要中的中国人名和地名应采用《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的有关规定:人名姓前名后分写,姓、名的首字母大写,名字中间不加连字符;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每分写部分的首字母大写。”而同样是教育部办公厅,2000年1月印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该规范对“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明确要求,“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字,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字,双方中间加连字符,姓氏与名均不缩写。示例:ZHANG Ying (张 颖),WANG Xi-lian (王锡联),ZHUGE Hua (诸葛华)”这两个规则,一个要求不加连字符,一个要求加连字符,同一个人写文章,要在不同期刊发表,就得遵守两个规则。

 

这才是最应该规范的地方——作为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规范》,是部门法规,这实质表明,汉语拼音拼写已有“行业规则”,但可惜的是,同一个部门颁布的规则,却互相矛盾。笔者所担忧的是,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对于眼皮下打架的规范都没有规范好,没有解决规则的统一问题,却以拼音拼写的混乱问题,出台统一全国的规则,这一规则可能被执行的前景并不乐观。如此,规则的制订和出台,除了浪费人力、物力,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倒是如果用规则的大棒,去干涉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会产生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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