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北大弃录何川洋是舆论的“胜利”吗

(2009-07-12 18:06:53)
标签:

杂谈

重庆今年高考文科第一名何川洋更改民族成份以换取加分的事件经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北京大学本科招办负责人表示,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招生办在核实全部事情之后决定,放弃录取重庆考生何川洋,并报学校批准。而关于重庆31名考生违规变更民族身份学生的处理,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

 

有网友对北大弃录何川洋的决定,大加赞赏,并认为这是舆论的胜利。新京报与新浪网的联合调查,似乎也印证了这种判断——在4万多名网友参加的调查中,支持北大放弃录取何川洋的占70.9%,支持高考“改民族”是否应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的占71.9%

 

是的,这确实是舆论的胜利,但却难言是理性的胜利。虽然不少论者依据国家民委、公安部和教育部的规定,认为应该“依法”取消违规变更民族身份考生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但是,分析这些言论,却发现,“以儆效尤”的观念十分明显。之所以舆论如此汹涌,原因有二。一是对高考加分政策强烈不满,加分政策近年来几成众矢之的,对于按分数来选拔录取人才的高考制度来说,加分政策这一补丁越打越厚,不但引发“加分教育”,还存在各种加分腐败;二是对权势侵蚀教育强烈不满,权势对教育公平的侵蚀,表现在加分政策中,不但存在有专门为权势阶层度身定制的加分政策,还由于加分政策执行不公开不透明,为权势交易提供了广阔空间。

 

可以说,民间已经对加分政策以及其中的不公,充满强烈的愤怒情绪,所以,当丑闻曝光,要求严惩考生,也就在情理之中。而从理性的角度看,对于违规变更民族身份,合理的处理,当针对主事的家长,而非被动服从的考生。其一,从事实看,违规变更民族身份的操作者,是家长而非考生;其二,严惩拥有公职的家长,是制约公权力侵蚀教育的最有效途径,相对于剥夺考生的考试资格来说,开除家长的公职,是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三,行政部门剥夺考生考试和录取资格的规定,涉嫌侵犯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虽然考生是家长违规行为的直接得利者,而且也对家长的违规行为“知情不报”,但是,要求未成年学生举报父母的违规行为本就属于苛求,而剥夺学生的升学资格,并不符合教育的育人功能。

 

我国香港地区以及国外高校对违规学生的态度,可以看出这种理性。2005年,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了海南省因高考移民而剥夺报考清华大学资格的理科状元。在美国,非法移民的子女在申请名校时,也有舆论反对,但是,大学会在依据自己的录取标准对申请者进行考察后,自主录取,如果申请者达到录取标准,学校不会受其父母是非法移民、其本人也从非法移民中得利的影响。

 

北大和重庆市在汹涌的舆论中,做出了“顺应”舆论的选择,剥夺了考生的资格,但令舆论困惑的是,重庆市在剥夺考生录取资格的同时,声明为“关爱”、“保护”未成年的考生,不再公布这些学生的名单,而大家所见,这些违规考生的家长,所受的惩罚,只有极少是撤职,而更多的仅仅受到党内纪律处分,依据保留公职。

 

不得不说,在对违规变更民族身份的舆论监督中,舆论并没有取得真正的胜利,最终获得胜利的是权势部门——北大不是根据自己的招生标准,录取考生,而是按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重庆不是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依法保障每个考生的受教育权利,而是用行政权力剥夺考生的权利;拥有公职的家长,官位未受到撼动,对于何川洋这名状元的家庭来说,可能深感违规成本的巨大,但是对于那些高考成绩不佳,今年本就没上线的考生家庭来说,取消录取资格,对其家庭来说,是什么处罚呢?

 

监督权力,促进教育公平,必须回到理性的轨道。笔者相信,如果从最初起,大家立足保障每个考生的受教育权利,采取取消考生违规加分、严惩考生家长,开除违规家长公职的态度,来监督这期违规事件,其对教育公平的促进作用,将远远胜于当前,而不至于陷入既涉嫌侵犯学生受教育权,又放过真正作恶的权势力量的双重尴尬。

 

事实上,不仅对于这起事件如此,对于我国的高考改革亦如此。近年来每谈起高考改革,舆论就陷入分数公平、教育腐败、优质教育资源争夺的争吵中,却忘记了怎样理性地去推动改革,革除制度之弊,保障教育公平。改革的时机也就在这样的争吵中流失,而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高考中的违规舞弊年甚一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