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不写论文又如何
(2009-06-02 06: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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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继东北财经大学曝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后,上海某高校一位博士研究生小唐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举报,他在做博士论文的时候,在中国期刊网上发现一篇比“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还要牛的论文抄袭事件,除了“致谢”不一样外,两篇论文的标题、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内容、注释、参考文献一字不差。(中国青年报6月1日)
针对这触目惊心的抄袭,舆论从各个角度分析根源。有的说大学生求学观念错位,上学只为了混一张文凭,抄袭不过是“混”的一种表现;有的说大学生诚信教育缺失,连基本的学术道德观念也没有;有的说大学教育管理混乱,只图办学规模,不图办学质量;还有的指责大学硕导、博导不负责任,这么明显的抄袭也没有“发现”;还有的认为学术不端惩处太宽容,纵容了越来越多的抄袭行为。
这些分析都有道理,而交织起来,几成一团乱麻。解决起来,不知如何是好。在笔者看来,在现有的研究生培养制度之下,无论是强调学生的学风,还是教师的教风,或者是加强对学术不端的惩罚,都无法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就如在一片惊讶和愤怒中,有不少人认为,目前论文拼凑和抄袭的现象很常见,不必大惊小怪,甚至有人认为发帖人将此事“曝光”的做法“损人不利己”,还可能“别有用心”。扭转这种情况,还得从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根本着手。
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在学位还是学术,过渡性学位还是终结性学位上一直存在困惑,基于学术、终结性学位的培养模式,要求硕士研究生在求学期间,具备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因此,学制普遍在两年到三年之间不说,还要求所有硕士生都必须撰写毕业论文,同时在求学期间发表若干篇论文。但实际上,硕士研究生不全部都是学术和终结性的,甚至其中的大部分应该是过渡学位,即不应该追求把每个硕士培养为学术性人才,不必对硕士提出过高的学术要求,如果要做学问,则主要集中在博士培养阶段。这种定位,既与目前学生攻读研究生的意图一致——调查显示,只有不到20%的研究生读研是为了做学术研究;也与研究生的培养资源一致——我国在校研究生规模已经超过100万,导师根本无暇直到每个硕士研究生做一流的研究;还与研究生的就业去向一致——社会提供的研究型岗位十分有限,研究生毕业之后从事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比例极低。
在发达国家,硕士研究生学制只有一年到一年半的,不在少数,读完规定的课程,修完一定的学分,就可拿到研究生学位。在求学期间,没有发表论文的要求,也无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如若他们对研究生的要求,也是必须发表论文,必须撰写4万到6万字的毕业论文,不知道也会弄出多少学术不端事件来。当然,与这样的研究生培养定位对应,研究生学位根本不是什么高学历,也是不是什么求职敲门砖。
根据研究生培养的新定位,有必要取消一系列不合理的培养规定,包括过多的公共课程学习,这些课程往往与本科教育重复;求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要求,这种要求不但加重学生的精神负担、经济负担,还会导致各种学术怪像,诸如高额的论文版面费,学生的拼凑、抄袭;视毕业生的学科、专业,提出不同的毕业论文要求,应用技术型、课程型硕士研究生,完全没有必要撰写论文,这几年来,重在培养实战能力的MBA、MPA、工程硕士,也纷纷要求学生写大篇幅的毕业论文,貌似很重视质量,其实抛开论文的质量不谈,这种做法本身就有违培养定位,浪费教育资源,浪费受教育者精力。
也许很多人担心,取消现行的规定,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会更低,那么,这需要调整社会本身对研究生的评价定位,同时需要认真评估这些措施对研究生培养究竟是利是弊。对于研究生培养质量来说,核心的保障措施,不是形式上的各种规定,而是导师负责制,即导师对学生的培养方式、培养内容、培养质量真正负责。目前,从研究生招生,到课程设置、论文答辩,导师只有很少的发言权,最后变为虽有导师负责制,导师却不负责的情况——招生这一环,是学校负责笔试和面试;培养这一环节,是学校的发表论文规定代替导师负责;论文答辩这一环节,是盲审制度,降低了导师的责任:既然盲审都通过了,老师还有什么可说的……对学生的表格式管理、数量指标管理,正异化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学相长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