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怎样动真格?
(2008-12-09 0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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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年中,30多名校长、副校长被处分,30多所学校被处罚。山东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开出几十张教育“罚单”,显示了教育部门“与其坐而议,不如起而行”的改革决心。(新华社 12月8日)
从这几十张教育“罚单”看,山东推行素质教育,确实“动了真格”。以往,很多省市都相继出台素质教育措施,包括小学低年级不进行中期考试,严格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不准补课,禁止学校统计、发布分数、给学生排名,禁止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在媒体上宣传炒作升学率等等,但是,这些规定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很少得以落实,上级部门也不检查,学校依然故我。就连山东省开始宣布类似规定时,很多学校也不相信,认为又是“一阵风”,可以上的“罚单”,让学校领导们相信这次终于是真的。
但是,以上“动真格”,并不见得就能取得素质教育的“真成效”。客观上说,上级政府部门只要愿意,处理十来所没有严格执行规定的学校是十分容易的,但是,学校在表面上做到以上规定之后,能否真正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式,以人为本,注重学生能力与素质发展呢?
导致基础教育应试教育轰轰烈烈的根本原因,在于当前的高考集中录取制度,以分数为重要依据录取学生。2008年,山东省进行高考改革,决定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校招生录取,以此配合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而分析其具体改革办法,其实就是对传统的120%投档进行新的解读——在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之上,各学校按照超过一定招生数量的比例接受学生投档,进入投档录取范围的学生,可由高校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来录取学生。而就是这样根本没有什么变化的改革,还引来家长的质疑,为此,山东省教育厅还专门对这一办法进行了进一步解释,称高考看学生综合素质并非不要分数。
由此可见,现行的高考制度,主要的录取依据还是高考科目成绩,即便把高考报名社会化,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高考是选拔考试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衡量一所中学办学质量的好坏,不管承认不承认,都是这所学校学生参加高考的成绩,以及具体的升学率。要让中学教育、家长和学生,不关注与高考直接相关的学科的成绩,只是政府管理部门的一厢情愿。政府部门可以用行政处罚方式,高压对待“违规”行为,但应试教育的土壤并没有改变,可以说,在高压之下,应试教育只是从阳光下的轰轰烈烈,转为地下的轰轰烈烈,而当高压环境消失,其反弹力度将更大。这如同前几年一些地方狠抓补课、老师家教之后,校外补课如雨后春笋迅速壮大,而背地里的家教甚为疯狂。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校外培训班,他们只要合法办学,政府又怎么去处分呢?
从根本上说,政府动真格处罚学校,并不能由此看到其真正的改革决心。对于政府来说,有两方面改革比处罚学校更要紧,一是减少政府部门对学校的行政管理,要切实履行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但不干预学校具体办学,所谓举办者与办学者相分离;二是实行教招考分离,将高考变为由社会中介举办的评价考试,并促进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在招生中,依据学业水平考试、中学平时成绩、中学综合表现和对学生进行的面试考核综合录取学生。只有实施以上改革,基础教育的学校,自会改变学校教育与管理方式,而学生和家长,也才会关注学科知识学习之外的能力与素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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