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考改革似乎进入“战国时代”:各省市相距出台新的高考改革措施,而拥有自主招生权的50多所高校也各显神通地推出水平测试、“冬令营”考试、面试。高考改革的“生机勃勃”景象,从试点和探索角度说,也许方案越多,对未来积累经验、挑选最优方案可能越有利,但是,这样“百花齐放”的改革,却对建立良性的、尊重学生实际情况、适合于选拔学生的高等教育入学体制不利。
笔者认为,高考改革必须考虑两方面问题,一是教育的结果公平问题,二是考生的负担和压力问题。如果改革无视这两方面问题,最终将受到现实阻力而难以推进。
先看教育的结果公平问题——虽然各地区自行进行的高考改革,并不会由此影响最终该地区的高考录取率,但是不同的改革方案,对不同地区(教育水平差异)、不同家庭(经济环境差异)、不同受教育者(适应性差异)的影响是不同的,这不但会使本地区的受教育者由于本地区的改革方案产生不公平感,也会使这些受教育者在对比其他地区的改革方案时产生不公平感——比如,某地高校试行的自主选拔招生制度,广受其他地区批评的一方面,就是“制造了教育不公平”:凭什么这个地区的考生,就可以面试入学呢?
再看考生的负担和压力问题——虽然各地区、各高校进行的高考改革,都高举减轻学生负担、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旗帜,但依然不能回避这样的现实,即按照现在拥有5%自主招生权高校的“选拔”政策,很有可能导致今后一个学生要考10几个学校所出考题或者要到全国各地赶考的局面,就如现在一些美术考生要奔波各地参加各高校自主举行的美术考试一样。这样的局面,学校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出来了,但却无疑将对学生的学习与家庭经济带来冲击和压力,对于贫困地区的家庭来说,尤其如此。也许古戏文中的借钱赶考故事将在现代社会频频上演。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我国高考改革的当务之急,是要避免各校形成自己的招生“一条龙”,纷纷出题对考生进行水平测试(笔试)、面试,而应建立全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辅之以985高校联考、地区高校联考,以此减少学生为升学(报考各学校)而承担的考试时间(针对多次不同标准、不同内容考试的复习与准备)、考试费用(赶考和考务费)。一个学生参加一种或者两种考试,就可以“确定自己的学业水平”,并得到众多学校对学业水平的认同,而不是频频去参加各校自己举行的考试。否则,众多高校均自己举办考试,实行各自的考试标准,将造成学生过大的考试负担,浪费学生过多的精力。还会制造过高的考试成本。
举办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或者联考,并不是减少高校的招生自主权,高校的自主权,在学生录取中,更多体现在对学生学业水平、中学表现、特殊才能的综合评价上。我们知道,我国每年有4万名学生通过TOEFL、GRE这种水平考试,并向国外大学出具平时学业成绩,就被国外大学录取,甚至获得全额奖学金,那么,为什么国内高校在实行自身的自主权时,就非要自己举行笔考、面试来体现自己的“个性呢”——如此“个性”,造成的问题可能是,学生无所适从。当然,这也可理解为,久未拥有招生自主权的大学,在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后,像“暴发富”一样,过度张扬起来。
简单、明了、严谨、有序的招生制度,比1000所学校1000张试卷,更有利于让学生知道升学的规则,知道如何发展自己、提高自己。换句话说,学业水平考试是共性、是基础,学校依据录取标准对学生进行的综合评价,则体现个性。
高考必须有“统一”,也必须有“个性”,适当地将“统一”与“个性”相结合,才会使大学录取制度能良性发展,顺利推进。如果未来全国出现一校一考的“大赶考”,这不会是高考改革的幸事。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应该有整体的关于高考改革推进的思路,也不能一直抱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心理,没有清晰的路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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