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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考上民办学校不能顺利入学的责任在谁?

(2006-06-30 16:31:43)

教育部前不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高招录取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情况,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说,“可以负责任地说,每一个考上公立学校的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这句“负责任”的话,在笔者听来,却怎么也感受不到“负责任”,甚至在某种角度看来,是推卸责任。

对应于“每一个考上公立学校的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我们能读出的意思,应该还包括:对于考上民办学校的学生,顺利入学是“保证”不了的。这种说法,显然公开表达了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政府并不能保证每一个学生考上民办学校的学生顺利入学,换句话说,贫困学生们在报考学校时,必须小心谨慎——民办学校是不能保证你们顺利入学的。政府的这种说法,对众多帮助贫困学生求学的民办学校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至少这种说法会让一些学生在报考民办学校时,对民办学校的地位产生质疑。

同时,这种说法也表达了政府对民办学校学生的“歧视”,同样是大学生,为什么考公立学校就可以得到资助,资助可以确保,而考民办学校却难以得到资助呢?唯一的解释,就是政府是按学校的背景,来区别对待学生的。这也就不难理解,我国的民办学校一直在说,中国教育部,只是公立学校的教育部。与国外私立高校照样能得到政府投资不同,我国的民办学校几乎得不到政府一分投资。

也许发言人说的是事实——他的话对于现实来说是很“负责任的”——当前我国一些民办学校确实做不到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近年来不交学费就退学的新闻时常见诸媒体。为什么民办学校做不到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呢?原因有二:一是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来源几乎全部来自学生学费;二是由于民办学校缺乏足够背景,学生贷款十分艰难。贫困学生无法贷款,自然很难缴学费,缴不了学费学校自然有理由不让学生入学。那么解决贫困学生上学的责任在谁?答案十分明确:政府。教育法明文规定了国家对于贫困学生上学的责任——高等教育法第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而现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的这番发言,很“负责任”地把自身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在日后民办学校出现贫困学生因学费退学事件时,也许这个表态,还会成为政府的理由——当初我们不是说了么,只有公立学校才能保证学生顺利入学!

我国要发展高等教育,必须广泛依靠民间资金的力量。国家包办高等教育、垄断高等教育资源,只会让教育走进死胡同。给予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学生同等的地位,是政府必须努力坚持、努力倡导的教育发展方向。很显然,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三年过后,我们的民办教育发展依然道路曲折,因为连政府也看不起民办教育,似乎发展民办教育,不是自己的事一样。

可以负责任地说,中国民办教育之所以出现当前的各种问题,完全是因为政府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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