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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撞车门”讹赖李亚鹏

(2009-06-16 11:56:06)
标签:

撞车门

李亚鹏

郑钟海

娱乐

近日,“撞车门”事件使李亚鹏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关于有报道称受害者家属找到目击者证明开车人为李亚鹏,李澄清说:“据我所知,现场的录像已经送到了浙江省公安厅,所有的司法程序都走了,但他们还是张口就来,我就这样被无端地牵扯进来,就当是树大招风吧。”

莫拿“撞车门”讹赖李亚鹏

娱乐圈的艺人,往往被人看成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全家总动员,既能“一荣俱荣”,也会“一损俱损”。就像这单普通的车祸,明明是涉及到李亚伟,无奈于他的弟弟是个明星叫李亚鹏,结果,连坐般的纠葛于一起了,这哪是一句“树大招风”所能叹息的?!不管是谁,红唇白齿万不可信口雌黄,败了信誉不说,也会败了人格。

 

面对发生于明星和平民之间的事故,不管大小、轻重,咱们往往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标判”(标准判断),像根一样植于咱们的逻辑里,以一种先入为主的反应,迅速而武断地将所谓的“强势”和“弱势”理得有模有样,这也许合乎常规的理解方式,可一旦如山的铁证摆于眼前,咱们就应该勇于正视事实,而不能让惯性的“想以为”混淆和左右了“标判”,从而戕害了无辜,助长了构陷者。就如这起“撞车门”,受害者家属所谓的“目击人”固然是有力的证据,但比起李亚鹏成千上万的证人,证明其当时在片场拍戏,压根就没有肇事时间,难道这不是更直接更原始的铁证吗!

 

讹人终究不是个事,一来得不到大家原有的同情和怜悯,二来妨碍了有关部门调查的进程,三来也会落下个被人鄙视的恶果;尽管明知讹人后果之严重,可他们一样乐于尝试,敢情是受了“周杰撞车逃逸门”的启发?遗憾的是,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两码事,根本没有质的对比性和共同性,受害者家属的算盘打得再响、再顺溜,也无法迷惑了群众雪亮的眼睛,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不管哪一行业,当咱们习惯了对人不对事、对事不对人时,这不仅是一种人格素质的表现,也是一个民族的是非感、黑白观的进步,可一旦出现对事更对人或者对人更对别人时,国民素质的空挡还是有待提高的;再则,这种近乎“拧巴”的心理和精神,往往羼杂着一目了然的功利心、私欲心,一旦这等扭曲的欲望越发膨胀时,层出不穷的诳语谎言、指鹿为马,也将随之升级、变态,最后势必会导致整座“道德大厦”轰然坍塌,庆幸的是,就眼下咱们生活的年头,不是光靠一两个别有用心的人说了算的时代,也不是偏信个别人的一面之词的时代,能一手遮天的人早已见佛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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