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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拧巴精神”讨伐邓婕

(2008-09-16 11:26:25)
标签:

拧巴精神

讨伐

三鹿

邓婕

郑钟海

娱乐

三鹿奶粉导致多例婴幼儿肾结石病例,引起全社会关注,赶上风口浪尖之时,其产品代言人特别是邓婕也成了众多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矛头之犀利之繁杂,让人唏嘘不已。因为三鹿,转而炮轰邓婕,这种近乎“拧巴”的事情,似乎国人特别的较劲和在行,都快赶上一拳头产品了。所谓的“拧巴”,拿刘震云的解释,是人们会把一件事说成另一件事,接着又说成第三件事,或把三件事说成一件事。

 

莫拿“拧巴精神”讨伐邓婕

 

古人常说,爱屋及乌;折腾到这年头,憎屋及乌,也是“入情入理”的。不难看出,不管是“爱”或“憎”,取决于“人”,因为爱或憎一个人而连带爱或憎其相关人或物。其实,这种“拧巴”,搁在谁身上,都可以理解的,毕竟人是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的。所以,透过这一层来看待“笔伐邓婕”,似乎也就顺理成章之事了;骂之人,问心无愧,还总觉得是在“行侠仗义”、“打抱不平”,看之人,也是心安理得,毕竟凑热闹也是对骂之人的一种“默默支持”嘛。

 

一个“三鹿”,放倒了几多无辜婴儿,只要不是“三鹿人”,谁都会对之责备和批判,毕竟这已不是简单的“无利不起早”的奸商问题了,而是涉及到犯罪这一层了。撂在人道主义这一层上,作为感同身受般的为人父母们,对商家此种挨千刀的无良行径,声讨自然是不为过的,毕竟“三鹿”真的是问题产品,保证不了婴儿的健康,做不到让人放心。

 

可“骂”锋一转,一下子就对准了“三鹿”代言人,这似乎有欠公允了。泼妇骂街,是逮谁骂谁,那是泼妇;但作为理智的网友不应该具备这种泼妇的“拧巴精神”,应该要对人不对事、对事不对人!再则,邓婕何罪之有呢?敢情就因为她几年前曾代言过“三鹿”,所以就得接受众人无条件的声讨乃至逢杀!这是什么逻辑呢,典型的“拧巴精神”!

 

诚然,邓婕真的一点过错都没有,那是神人不是人,毕竟她也是有拿报酬的,正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嘛。但,邓婕之过,充其量仅仅是明星效应产生下可能会出现的赶羊现象而已;换言之,因为有了邓婕的代言,让那些喜欢邓婕的消费者间接地信赖了“三鹿”,而邓婕就成为了“推波助澜”的主,也正因此作用,才是商家看中明星代言的价值所在。

 

但问题的关键是,邓婕眼下的“过”,很大成分存在着“桃代李僵”的“连坐之责”;一来,邓婕是在五年前代言“三鹿”,且仅与之合作半年之短,而“问题三鹿”却是发于眼下,时空的偏颇无疑是力证,换言之,以“连坐”之嫌疑来讨伐邓婕,公允了吗!这不又一活生生的“刻舟求剑”吗!第二,“三鹿”打有金字招牌般的“国家免检产品”,以此举足轻重的标签赢得包括代言人邓婕和众多消费者的信赖,自然是可想而知的,毕竟此标签乃公信力、好口碑!所以,哪怕是在几年前,相信邓婕也是不会怀疑由担任着监督重任的相关部门批发印有“国家免检产品”的三鹿。而眼下人们终于发现三鹿是个“流嘢”,该受讨伐之首当其冲者敢情就是邓婕了吗,毕竟真正无视产品的假冒伪劣、无视老百姓的健康的不是邓婕,她充其量也是一棋子而已。

 

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别动辄打出“拧巴精神”讨伐一切人,整得自己像大法官一样,拥有生杀大权,要知道,随意放大事件、净拿拧巴说事,也是一种哗众取宠,唯恐天下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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