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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退出机制不应被抛之脑后

(2007-09-25 2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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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公司

 东方愚
 

自从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和北京银行率先登陆资本市场后,合并重组和上市俨然成了今年我国城商行的两大风景线。在示范效应的刺激下,眼下更多的城商行日前跃跃欲试,条件不具备的甚至也在考虑创造条件上市。这个时候,我们似乎有必要再次将城商行的退市机制摆到台面上来。

三年前银监会就提出了城商行的退出机制问题,去年7月,银监会宣布成立独立的研究机构,重点研究课题之一便是银行业金融机制市场退出机制。去年年底银监会再次加以警示。然而进入2007年后,“退出”这一关键词慢慢淡出人们视野。事实上,不但原先触及退出底线的一些城商行仍为当地政府所兜着,一些所谓质优的城商行,因为融资冲动,风险也在累积。

之前的旧问题是,地方政府大都是城商行的大股东,由于城商行的改制与重组是围绕必须满足资本充足率这一硬性监管指标,一方面重组需要地方政府来主导,另一方面却必须降低政府的持股比例, 这种矛盾持续不休。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可以减少持股,但是,在政绩主义的理念和跑步融资的冲动下,他们改换思路为“钦定”参股对象。

这种“钦定”,一方面表现在政府有意无意希望哪家公司参与城商行的重组,比如四川国资委日前授意长虹全资控股绵阳市商业银行。另一方面表现在极强的“排外”意识上,比如今年9月初,獐子岛放弃增资威海市商行,原因是对方表示增资扩股“不考虑省外企业”。

授意性质的参与重组,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或题外承诺,而“排外”则颇值得思考。现在不少城商行纷纷表示有意跨区域经营,银监会20049月就曾表示支持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商行,可考虑逐步跨区域经营。但现在我们看到,不少城商行发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明显,一方面想着去赚兄弟省市的钱,另一方面却不愿意兄弟省市的企业参股,这显然是一种两败俱伤的死循环。

可以说,现在城商行跨区经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其监管指标综合评分是否达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以上,也不在于资产规模,而在与不同地方政府之间在利益竞合方面能否形成一种共识。地方保护主义会导致损兵折将,即使暂时委屈成行,城商行也会考虑将成本转嫁,而小范围的“结盟”同样不可取,这种勾结实质是另一种形式的排外行为。

同样,在引进境外投资者事宜上,由于“境外投资者”本身的定义模糊不清,所以直到现在为止,仍有不少地方的城商行东施效颦,着急着开门引外资。他们的逻辑是,上海银行引起国际金融公司和汇丰,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分别引进巴黎银行和大华银行助其迅速更枪换炮,管理水平也上了台阶。他们恰恰忽略了这些大型城商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事实上,一些垂涎城商行“蛋糕”的外资,他们往往盯上的正是二线甚至三线、四线的城商行,这些城商行及所在地的政府,在城商行参股机构遴选上机动性极大,这正好给其投机提供了莫大的便利。其改制与重组看起来日新月异,实质上可能伴随着风险的与日俱增。同时,外资对择机退出的时点把握往往比较灵敏,一旦危机发生,他们会在第一时间撤离,剩下的烂摊子谁来接盘呢?

一言以蔽之,城商行的退出机制必须再次重视起来。优质的城商行需要鼓励,但是在跨区域经营上须慎重,同时,尽管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起来有裨益,但在参股对象的选择上应改掉过往“钦定”或“准钦定”的行为。而对于,风险越积越大的城商行,要么尽快考虑改制为社区服务机构,要么考虑为大型金融机构兼并收购,地方政府吃不消却硬兜着走的怪现状,需有所改观了,因为那背后是寻租行为的大盛其道和社会资源的无休止性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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