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
(2020-10-14 10:45:04)分类: 这个可以发 |
小区刷脸,事实与隐忧,键入“清华劳东燕”搜索即可。
花开两朵。此处要表的是,十一期间,我的维权实践。
十一前,小区通知,要刷脸了,征求意见中。感于劳教授的提醒,就给12345打了电话。反应很快,隔天,社区就来了电话,跟我耐心解释,苦口婆心。最后是双方礼貌地表达了各自的见解,和而不同,曲终人散。再隔天,海淀区、12345又分别打来电话,追踪回访,问题解决否?答曰:态度特别好,问题没解决。
大略如上。按劳教授的说法,我这也算微微地挣扎了一下吧。挣扎得不好,见谅。
其间,又有了新的念头,就是:舒服,是不是也是一种权利?这个舒服与否,大概就像外交辞令里常用的“冒犯”——它没有确定的标准,只是一种感受,模糊、飘忽、没有计量、没有后果,然而却成了一种普遍和通用的约定。冒犯者需要道歉,被冒犯者需要冒犯者的道歉。
刷脸让我不舒服。我知道,这首先源于劳教授提醒的公民权利。这虽属法律意义的事,但在感受的记录里,只以不舒服体现。而这样的不舒服,也体现于所有的信息搜集、识别和监控。虽说已经温水煮青蛙,但架不住不断创新、不断加码,时刻唤醒不舒服的感觉。我想,这个不舒服,就是对与生俱来的自由的感觉吧。
然而若以不舒服的感觉向12345投诉,在我的经验里,是永远不会“问题解决”的。对此,他们也没办法,我就只能愚公移山,把投诉变成一种习惯和行为艺术,微微地挣扎着。这是属于不舒服的条件反射,在我的神经系统里,已经落根了。
其实,当初打电话的更直接原因,是那张通知书,被贴在了单元门的下半身,我是需要蹲下才能阅读的。起身时,我的膝盖咯楞响了一下,那是真的不舒服。《人民的名义》里,也有这么一段,至今,已变成公众审视官方形象的一个坐标。刷脸是不是让他们也不舒服,我不知道,但蹲着办事的不舒服,他们大概都跟我的体验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