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和百姓点灯
(2019-12-09 10:55:57)分类: 这个可以发 |
关于监控补光灯“亮瞎眼”这事儿,北京市交管部门的回应是这样的——已对管辖的视频监控设备补光灯进行了摸排,未发现超过国家标准亮度的设备。傲慢吗?可能这也未超过官方回应的国家标准吧。
但我的记忆里,深圳交警对付同样“亮瞎眼”的远光灯司机,却是要搬个板凳,让他对着自己的远光灯坐上几分钟的。所以,如果拿“远光刑”跟北京交管的回应做个对比,就大概其可以找出州官放火和百姓点灯的区别了。
所以,我特别能理解读者的一条评论——“终于吐出心中的郁闷了”。只不过,交管的回应好像在说:你可以继续郁闷下去了。而后来,关于补光灯“亮瞎眼”的报道,也的确偃旗息鼓,没了后续。
补光灯是个技术活,比较“亮瞎眼”,有专业人士给出了其他选择,比如红外技术。就是说,在这事儿上,存在着讨论的空间和余地,并非因为“郁闷”跟你碰瓷找茬。而关闭讨论的路数,则只是在告诉所有人,这是州官的事,而且仅仅是州官的事。州官放火再厉害,哪怕火烧连营了,但这个根本性的前提是不变的——轮不到你说话。
所以,即便如华为之伟岸者,碰上251的傲慢,依然要遭人诟病,而让人“郁闷”已久的交管部门,却能依然故我,一直傲慢下去。
所以,整治“亮瞎眼”的人,可以继续名正言顺地亮瞎你们的眼。导航软件时不时地提醒我,本市新增这样的“亮瞎眼”,又多了多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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