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能拘
(2019-08-19 12:25:43)分类: 这个可以发 |
喂自家的猪,不犯法吧。
所谓天经地义,是指一种普世的道理。放中国,就叫大道理。大道理也意味着,从基本面上说,没有哪个小道理可以推翻它,忤逆它。凡推翻和忤逆大道理的小道理,它们都有错误的嫌疑,而且很大。
好了,现在加个前缀——洪水来临,不听劝阻,喂自家的猪。这个,犯法吗?
在我看,这个前缀——洪水来临,不听劝阻,就属于小道理。比较喂自家猪这个大道理,它们依然是不能推翻和忤逆大道理的。所以,加了前缀的喂自家猪,也依然是喂自家的猪,而不是偷别家的猪,它不犯法。
然而黑龙江鸡西政府公告显示:“8月17日夜间,当地八五一0农场吴某夫妇不听劝阻,擅自返回家中喂猪被洪水围困,在排查转移人员时被发现,经4小时全力救援得以脱险。吴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
如果仅以公告内容所示,并未发生暴力不听劝阻乃至袭警之类的行为,那么,这个拘留决定,就是错误的,属于犯法的执法行为。
鸡西的公告里,还罗列了六条“小道理”,示明了四个“严禁”,比如”严禁以任何借口,不听劝阻,不经批准,擅自返还受洪水威胁的居住地”、“严禁不以抗洪抢险救灾大局为重,只顾眼前利益,贪图小便宜,私自返回家中抢救财务,以及冒险从事生产活动”之类。
在我看,这些小道理,虽冠冕堂皇,但其实,不过是对公民有权保护私有财产这个上位法内容的违背。所以,这个“严禁”,不仅无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而且从根上说是错误的。本质上说,这个所谓的规定,起码构成了对宪法和物权法的侵犯。
至于依此而产生的拘留,就只能呵呵了。有驴友违规进入四姑娘山受困被救,处罚结果是接受2000元罚款和承担3000元救援费。滕云若违反“严禁”的违章停车,也仅是罚钱扣分。怎么偏偏到了鸡西,不听劝阻喂自家的猪,就要被拘呢?你让那些偷别家猪的情何以堪。
我再说一句更实质的话吧:洪水不能死人,这是红线。死人就意味着一堆问责。怎么办?那就一堆“严禁”加不听话就拘,法不法的先爱谁谁吧。
这就是所谓的大局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