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抬担架
(2016-07-19 11:07:38)分类: 这个可以发 |
又,据说,120的急救人员没有义务抬担架。但,搭把手也是理所应当的。因为——据说的是个“负责人”——“急救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救治和转运患者”。然则什么叫“转运”呢?接着据“负责人”说——搬担架主要由担架员负责。然而,但是,奈何,居然——“实际上并非每辆车都配备相关人员”,为什么?因为“人员待遇问题,法律制度层面的问题,以及对担架员本身有相关的规范要求”。
所以,我替“负责人”说了吧——担架就该你们家属抬。
其实,讨论谁来抬担架,就跟讨论老人摔倒扶不扶一样,有一种天然的构陷——就是把论者统一拉进一个垃圾坑里互撕。而结果就是,撕败者,当然臭大粪,撕胜者,也不会干净。我意思是说,这类因具体事件产生的冲突,远没有形成公共话题的理由,却偏有各种奇葩的“负责人”冒头儿,给予记者总结之下脑残的鸟儿问答,以至终于引发为气场强烈的公共话题,让我等善良之辈,也不得不因气愤而投入到垃圾坑中,就好象上了丫一当。
所以,就只能,而且必须掰扯清楚,到底该谁抬担架了——所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也。
按开头儿“负责人”的几段意思,连起来看,我想应该不算我杜撰——每辆急救车都应该配备担架员,其职责就是“转运”病患。如果此说不谬,那么,一旦出现没有配备担架员的情况,无论出于不管是“人员待遇”、“法律制度”还是“担架员相关规范要求”等等原因,一则,急救车就无资格出工上路;二则,是急救中心内部操作和管理上出现了严重纰漏。总之,是急救中心出了问题。那么,你出了问题,导致病人无人“转运”,却告知急救人员没有义务抬担架,言外就是靠家属自行解决。这,难道不是混蛋逻辑吗?有混蛋逻辑的人,难道不是混蛋吗?而既然都是混蛋了,怎么还能胜任“负责人”吗?
呼——吸,呼——吸。好吧,咱们不撕了,以免真的堕入垃圾坑的无聊。现在,我只想安静下来,跟120的同志一起安静下来,抛却一个又一个偶发的个案,一起安静地思考一个问题——人,为什么会敬畏生命?
有个老电影,叫《入殓师》吧。对,就是那个讲述一个年轻入殓师成长的故事。它对一般人的影响,肯定不是告诉你怎么做入殓师,而是告诉你,什么叫敬畏,什么叫尊严。我建议中国所有的急救机构,都应该把这个电影,当作一本教科书,经常观摩学习,经常对照反思。也试验试验,经常学习反思之后,你们会不会对生命的理解,对人之尊严的理解,彻底融入到自己的职业精神中?会不会使类似谁来抬担架之类的问题,永远不再成为你们一个问题?
将心比心,唯物观的发达,常年的职业惯性,我能理解,难免造成从业者内心的麻木,难免造成他们“看破生死”的轻松,然而这正是此辈从业者必须经常修炼自己内心的原因。从另一个意义上讲,尽管社会整体的文明尚处低端,那么,此辈从业者就又有了特别的存在的意义——就是示范和影响社会,敬畏生命。相当多的情况下,急救人员是陪送生命最后历程的那个人,你们的操守,你们的德行,你们的仁义,你们的尊重,本可以成为像《入殓师》那样的教科书的。
北京国安有个小球迷,网名特别好听,叫“稻花村里稻花香”。他有个特别的嗜好,就是专门驱离侵占应急车道者,为急救车护航开道。120的“负责人”,起码,你该对得起这个小伙子的仁爱之心吧。
谁来抬担架,这真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