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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永远是对的

(2016-02-02 10:19:53)
分类: 这个可以发

新闻说,上海市政府,去年当了242回被告。而前年呢,只有13回。新闻还说,这200多回被告当完,上海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

政府大获全胜,这自然是可喜的,因为它至少还在证明着,政府是对的,靠得住。不过,政府大获全胜,也印证了另外一个逻辑——我以为是错误的逻辑——政府永远是对的。这是不对的。

新闻又说,在这些民告官的官司里,审判长开庭先声明:“不得打招呼”。而且,为了避嫌,还开设了跨行政区化法院。这自然可以消除读后感里的一部分狐疑,却不足以解释数据提供的事实——为什么政府依然永远是对的?民告官,为什么依然永远会败诉?

北京市的情况,或许可以提供一点儿背景答案。

北京市去年民告官的官司,政府的败诉率是12.1%。对比上海的零败诉,这也可算作是个突破了。从北京市两会提供的信息看,政府败诉率低的原因,多因为民对程序不理解,导致输掉官司。这么看,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的话,听来就有点儿掷地有声了——“在一个法制国家,政府有什么不能败诉的?做得不对,该败就败,该赔就赔,该道歉就道歉,该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而在我看来,吉林的话,至少澄清了一个正确的逻辑——政府未必永远是对的。

在某一个时刻——比如民告官,人们总不免敏感于政府“永远是对的”。而若换了场合时间,比如放到自己身上,人们又不免常陷于“永远是对的”这个逻辑中。我甚至猜想,对前者的敏感里,正是从自己身上总结出来的经验在“作怪”。我不愿意把这简单地比作中国人的劣根性——因为高人早就说了,人的自私属性天经地义,所以我只能说,中国人对自私属性从来缺乏反省和抑制。这已经是中国的社会习俗。

就像那个斥责北京号贩子的视频所引起的轰动。等轰动得差不多了,号贩子也抓了,众人气儿也消了,我可以做出如下总结:不用说,视频里的女子总是对的;广安门中医院的公告我看了,大意就一个,它也是对的;北京卫计委的回应乃至国家卫计委的通告,当然也在说自己是对的;北京警方用抓捕的快速反应也在说,自己是对的;最后,连号贩子也坐不住了,说叫号贩子太侮辱人,社会应该感谢他们——当然也是对的。

归了包堆儿,斥责号贩子视频事件折腾一遛够,结果居然只有一个——所有人都是对的,所有人。

而既然都对,那么在一个法制国家——套吉林同志的话说——就没有败,没有赔,没有道歉,也没有承担责任这一说。这究竟是几个意思呢,想想我都紧张了——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谁是错的?还有没有错的人和事儿?如果没有,那这个世界的哲学,到底是什么啊你告诉我。

当然,事情远没有这么复杂和烦难,因为大家毕竟还知道,除了自己之外,别人都是错的,或者至少都有错的可能——除了自己。这就是可以混淆视听但并不能颠覆哲学的社会习俗。所以,有信仰的人士,喜欢自我反省乃至忏悔。中国的老话,却必须在“常思己过”之后,单加上一个“莫论人非”——那意思,当然是怕“论人非”论得多了,却把“思己过”忘一干净。

其实,在中国,就连“论人非”也是假的,那不过是为了不“思己过”找的辙罢了。所以,走在中国的街头,满眼都是浑身是理雄赳赳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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