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滕云
滕云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881,577
  • 关注人气:14,519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三打陶三春

(2016-01-12 11:51:34)
分类: 这个可以发

虽然中国素有“打人不打脸”的规矩,但女篮联赛里的一个外援,却连续两场比赛被打了脸——先是被其他的外援打,缝了七针;后是被中国球员再打,号称是为了给国人解恨。

法制社会,打了不能白打,所以要处罚停赛。但若按“打人不打脸”的古训,则只能说坏了规矩——你干吗不给她下绊呢?古训的关键是——打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只是怎么打。

就像网上流传的“北京人”和“外地人”开撕的视频,虽然已经证明是“演戏”,但作为“戏核”的“撕”,却是百分百真实的。而观众的观后感里,我保证绝大多数的意见,也是扫兴于“嘴炮”的不过瘾——“能动手就别吵吵”——中国人的新规矩,依旧是号召打的,甚至连打哪儿都无所谓了。

这么看,简单归咎于戾气太重,真是辱没了“打”的真谛——它本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理——强与强的争夺,要打;强对弱的欺凌,要打;弱对强的反抗,要打;弱与弱的开撕,也要打。

所以,我对即将在3月实施的《反家暴法》的效果,是不抱希望的。尽管公论乐观地以为,它可以让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觑出打人的坏处,但它并不能阻止,中国的孩子总归是要长大的。而一旦长大,他(她)应该就像笼中的鸟儿解放出来,如饥似渴地补上“打”的一课,并加于任何他(她)所以为适宜的对象。实话说,这个实习的步骤,我怀疑他们早就完成了。而实习不及格的,大家都会嘲讽他(她)是——键盘侠。

就是说,法律本来给中国人提供了用“吵吵”解决问题的机会,但中国人拒绝领受。科技再一次给中国人提供了做“键盘侠”解决问题的机会,中国人不但再次拒绝领受,而且还加了嘲笑的添头——“打官司”是几个意思呢?重点是说:即便依赖一回法律,也还是要“打”。

所以,吴祖光当年改编老戏《风云配》时,是有眼光的,变成了更直白的《三打陶三春》。虽然说最终被打的不是陶三春,看去有点儿名不副实,但“戏核”的本质并没有变。从这个意义上说,“打”,既是夫约束妇的法宝,也是妇反抗夫的上策;既是兄弟相亲的利器,也是君臣相敬的礼仪。相比之下,大周的法律、世宗皇帝的谕旨,都敌不过陶三春手中的卖油梆子。这个“家法”,是大家唯一公认的权威。

直到进了洞房,这“打”还在延续。只不过,无论是郑恩的恐吓,还是陶三春的反击,都属于家庭暴力了吧。但是,这都不成问题,所有的“打”,最后都以“一品勇猛夫人”的名义,被褒奖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规矩
后一篇:锁麟囊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