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
(2016-01-05 12:09:27)分类: 这个可以发 |
话说《老炮儿》——讲规矩的六爷,最后发了举报信,这算不算不讲规矩?
是,一个老炮儿,单挑贪官外加黑社会,画面虽美,但六爷比你明白——“这就不是咱小老百姓能管的事了”。认怂了是吗?不是,有所管,有所不管,这,也是规矩。六爷的举报信——准确说,连举报都不算吧,就是一张票据——只是把庙堂的事儿,交给庙堂处理。留给自己了结的,才是江湖的事。而已。
江湖之于庙堂,自己是看得清楚的。江湖只能约束部分人,庙堂则约束着全部人。事关全部人的,或江湖之外人的,江湖自然不会管。管了,非但坏了江湖的规矩,也坏了庙堂的规矩,就是法律。多少英雄豪杰,败就败在了分不清楚河汉界,一时糊涂,把庙堂也当成了江湖。这,还真不是审片的事。
具体到贪官,也的确需要向全部人做个交代,而不是六爷一家。当然贪官也莽撞,越了线,闯进江湖坏规矩,把事情复杂化了。这就更见六爷的智慧了——需要向全部人做交代的,你去纪委报到,剩下一帮坏江湖规矩的——“你一定要在”——全择出来,咱们在野湖做个了断。野湖,江湖,巧了。
然而江湖的阳刚和局器,多是人们的臆想。它再美好,也只存在于《水浒传》和《老炮儿》。偶尔能够超越文艺想象的,无不钻了礼崩乐坏的空子。所以,只要庙堂不塌,江湖就永远是美丽的传说。而庙堂的存在,也须普及江湖的讲规矩,就是常说的建立法制社会。
拣小事儿说吧。
新闻交代,河南郸城,三轮车预收全年罚款。这,当然是对法制社会的一次破坏。而且,破坏者还是城管,属于法律执行者对法制社会的一次破坏。
然后,又是反转——郸城说大家搞错了,收的是“垃圾处理费”,不是罚款。好吧,姑妄听之——然而三轮车和“垃圾处理费”之间的法律联系,你又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解释不清楚,这就算对法制社会的二次破坏。
再然后,虽然是大家都搞错了,但郸城又把预收叫停了。如果“垃圾处理费”有法可依,那么预收也无不可,却又忽然叫停,一反往常做法,如何解释?解释不清楚,就等于对法制社会的三次破坏。
这一波三折,拿法律当儿戏,至少说明,郸城城管这座庙堂,已经几近崩塌了。
而郸城城管破坏法制的逻辑,却流行于更多地方。罚款等于敛财,罚款设定指标,早在郸城城管事发之前,这早已经不算新闻了。如果把这与立法的初衷比照衡量,那么有多少地方、多少领域、多少人,都在做着破坏法制社会的事情?
这的确是需要向全部人做交代的事。而所谓交代,当然不止于“叫停”和“批评教育相关当事人”,起码,你还缺一个诚恳的道歉,之后,你还缺一个意识到破坏法制之后的修正机制。既然六爷能尚能把规矩常挂在嘴边,则作为执法者,时刻进行自我检测和反省,敏感于执法和违法的界线,这不是太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