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一例
(2013-10-10 17:05:57)分类: 这个可以发 |
如图——手机里呢,不会上传,我还是拿字儿代替吧——说有天我在西二环边上,发现就在主路和辅路之间的站台上——那站台也就两米宽吧我估摸——电线杆子底下趴着一只小狗。我观察良久,确定那是一只被遗弃的狗,而且应该不到两个月大,然后就跨过辅路,上了站台,试图把它弄到人行道这边来。我是担心它被车轧死,因为那两米宽的水泥地,就像一条河中间的浅滩,两边车流滚滚,大公共的轮子将将是擦着狗的脑袋驶过。我刚弯腰要抱,可它不领我情,惊叫一声,撒腿跑开,旁边人用异样的眼光瞅我,好象我是一个狗贩子,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担心它再受惊吓直接跑马路上去,所以我就拿起电话打114,问问有什么救助机构可以帮忙。电话那边找了半天,我仿佛都听到她翻大黄页的声音了,之后告诉我没有救助机构的电话。我说那你给我找个类似的什么电话都行,她就给了一个什么国际救助动物基金会的电话。
给他们打过去,说明情况,对方说他们也管不了这种具体的事儿,我再央求,还真碰上一个好姑娘,说要不我拍点照片,发彩信给她,再由她转发到围脖上,看有没有爱心人士可以帮忙。我就拍照发彩信,又按她要求,把具体地点描述清楚。这边告一段落,我又给一个爱心人士的朋友打电话,可她人在上海呢,就给了我另一个爱心人士的电话,我打过去,说明情况,对方说她也只是个人行为,对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道如何处置。
这时前边的好姑娘回电话了,说照片没收到,让我再文字描述一下狗的特点,包括品种年龄颜色性格等等,我一一陈述完,姑娘有点抱歉地说,如果她那边没什么消息,让我再给交警打电话,说这好歹算有交通危险的嫌疑,看交警管不管。然后我就打122了,对方听完,没说不管,说看看周围有没有警察可以过去。我听那意思大概也明白,就是八成他们是不管了。于是我就去旁边的小铺,买了根香肠试图再尝试一次。可那狗估计是看我老围着他转悠,愈发不信任我,连递过去的香肠理都不理,只警惕地盯着我,就差叫警察了。
没辙,最后的最后,就是我把香肠放到它趴着的电线杆子下,然后灰溜溜地走了。因为事情的结局是悲剧不是喜剧,所以我的想象也只能是消极的。回家路上我脑子里就放电影,它要么是被轧死了,要么是被真的狗贩子带走了,要么是还坚守着它的电线杆子,直到警察把它带到收容站里人道灭亡,或者干脆被尾气熏死拉倒……哦对了,它可能是一只雪纳瑞,或雪纳瑞的串儿。
就此事关照一下不文明。先得民主生活,表扬和自我表扬一下,我在这事儿上做得应该算文明吧。那位说了,你干吗对人没这么好呀,我得说如果那位的孩子哪天也遭遇到同样的经历,我一样得这么折腾一遍,只多不少。那么不文明的,第一,就是狗的主人了。不过,从社会规范的角度看,约束个体的不文明,靠的是法律。否则,他就算当着我面儿扔狗,我也拿他没辙。主人之外,我就感了个叹的,偌大一个北京城,还是国际化大都市,明年又要召开APEC呢,怎么就没有一家机构愿意、并且能够管这种事。所以,这只狗的遭遇,好象已经把它所处的生存环境,和环境里的人类,当然也包括这些人类的良心、责任和能力,统统刷上不文明的字样。它是原告,我们大伙儿都是被告。当然,我们大伙儿不能全去出庭,所以要选个代表去,这个代表,就是政府。北京的政府,应该有意愿,并且有能力来管这种事儿。那位又说了,人的事儿政府还管不过来呢。我就又得跟这位说了——放心,如果一个政府对狗的救助能做到担当和高效,那么它对人的救助也只会更有担当和更高效。而作为政府,这就是它应有的文明。否则,把炒菜做饭跟PM2.5联系起来说事的事儿,只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