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再讴歌生命就跟谁急
(2013-06-24 23:46:18)分类: 这个可以发吗 |
周末,大学同学聚会。地点选在郊外,先吃饭,然后去“森林氧吧”吸氧。
逛到了一处度假村的“办公区”,前面有一排笼舍,养了若干兔子、鸽子、孔雀,还有狗。有个从国外回来的女生,看到铁笼里一只神情委顿的“金毛”时,眼圈立马红了,语无伦次了都。然而我很蛋定。我现在解释一下我蛋定的原因——只是因为这种场景,我看得太多了。看多了,就麻木。而女生N年未见,所以惊愕,乃至悲愤。
很容易解释。但我自己还是有疑问——为毛我见得太多?
最近,传闻北京打大狗和烈狗。不过我搜了下网上,关于打狗的正道消息,只有一女子为博眼球,撒谎说警察虐死“金毛”,然后被行政拘留,这一条。而我印象里,起码北京的电视台,就曾经发布过类似的通知。而网上看到的警方印刷品,貌似也不像PS的作品。包括我逛“森林氧吧”那天,也在路上看到了“打狗”的标语。总之,“打狗”这事儿,应该确有其事。但是,事关许多北京市民的这么一档子事儿,为毛却在网上搜不到相关新闻呢?
肯定不是怕走漏消息吧。我猜,那应该是怕激起民怨,乃至怕激起与北京这座所谓国际大都市不相符的国际形象的指责吧。
那就闲吃萝卜淡操心,费神替北京政府想想这其中的苦衷。
如果存在所谓的指责和形象问题,那么它的核心究竟是什么?我觉得警方也明白,那就是如何对待生命这个问题。狗命,当然也是命。虽然在中国的网络上,人们还在为吃不吃狗而吵翻了天,但毕竟,已经有了一部分人,相当一部分人,因为豢养了宠物,从感性上接受了狗是自己亲密朋友的属性。这个属性,显然已经突破了物种的概念,而擢拔为一个广义上的生命概念。当然,你可以指这些人为煞笔,但他们却敢于实实在在地捍卫自己对这个属性的认知。这种“敢于”,对于网上的嘲讽固然更有力道,甚至就连警方,恐怕也要觉得,真要入户打狗,甚繁难也。而“打狗”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倒不是这个,而是如何“打”的问题——“集中清理”,难道不是一种虐杀行为吗?所以,国际性的影响就要接踵而至了——对于世界上许多爱护狗的人士——这就更不是个小数了——虐杀狗,显然就是在给中国自己抹黑了。
但是,仅仅靠黑不提白不提鬼子进村的招数,就可以挽回这种影响吗?傻子都知道不会,因为你并没有答对对生命的态度这道关键题。这就又回到了一个老话题上,如果想让你的打狗行动看上去可以理直气壮一点儿,就必须有一个前提——你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动物保护法呢?想不给北京抹黑,想让别人对你有一个尊重生命的认可,你就必须首先建立一个尊重生命的法律,然后再谈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伤害生命。
但我马上就明白这又是瞎掰了。一方面,有广西玉林狗肉节赶紧来凑出了注脚,今天看到的最新说法是,如果不让他们杀狗,他们就要杀人。曹德雷,这尼玛还说个屁呀。另一方面,我还看到了另外两个中国人关于生命的新闻——一个是渭河洪水困住了一个鱼夫,各方努力至少两个半小时,最后居然木有办法,眼看了鱼夫冲走淹死;一个是南京两个幼女被活活饿死,说是两个一岁和三岁的女婴,饿得吃马桶里的粪便。靠——我得先抽颗烟缓缓神……
打狗论者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你们有那爱心,给人好不好啊。其实逻辑应该是这样的——一群连同类的生命都漠视的人,你怎么可能要求他们尊重狗的生命?也正是中国人集体性的对生命的漠视,才会有这种人神共愤的“奇迹”出现,无论是对人的生命,还是对非人的生命,无论是对中国人的生命,还是对外国人的生命——我们不总是会在别人遭灾时,欢乐开怀吗?
所以,我不点儿都不怨恨北京警方,因为他们只是帮我们所有人代言了一把。我只是为中国的狗们遗憾,至少是为北京的大狗们遗憾,人尚有选择移民的权利,而它们却只能生于斯,然后被杀于斯。